记者近日从人社部了解到,经过与生产企业沟通谈判意向后,最终确定了44个品种纳入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
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底,人社部公布了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同时提出了部分拟谈判的药品。记者从人社部了解到,针对这部分专家评审提出的拟谈判药品,经过与生产企业沟通谈判意向后,最终确定了44个品种纳入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
这44种药品,包括甲磺酸阿帕替尼片、甲苯磺酸索拉非尼片、盐酸厄洛替尼片等涵盖治疗肺癌、胃癌等常见肿瘤晚期阶段的药品。而一直以来,这些药都因“疗效好、价格高、不报销”困扰着广大患者和家属。
浙江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认为,这意味着专家和业界呼吁多年的“医保药品谈判准入机制”,正式进入了探索阶段。“疑难杂症,重病人需要用特殊药。这种药往往用的人少、价格贵,如果医保目录进去,基金会有影响。如果可以做谈判我们就有机会可以跟药商商量,病人想吃的药将来就有可能吃到。”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表示,“用有限的钱、买最合适的药”,谈判的方式在保障患者用药的同时,更是保证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合理手段。“医保作为支付方,在调整医保目录的时候,除了保证百姓有药可用,还要看医保支付能力够不够,有没有这么多钱。这次制度上最大的进步就是开启了谈判机制。”
文章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