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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中旬医药行业重大事件


政策事务部短评:人社部门近期连续发布两个与医保相关政策文件,涉及药品医保谈判和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不管是药品谈判还是目录的动态调整,都意味着医保目录在医保基金入不敷出的大环境下含金量下降。随着医保支付标准即将公布实施,未来医保目录准入宽进严管已成趋势。作为企业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医院临床用药及医保支付的问题。

如果说支付标准的高低将改变公立医院用药结构,甚至影响企业渠道建设。那么卫生部门强推的两票制落地实施、医联体同样会对医疗机构用药产生影响。414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了政策例行吹风会,卫计委副主委王贺胜介绍了《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截止到417日,福建、安徽、陕西、重庆、青海、海南、辽宁、甘肃、四川、湖南等地都以公布两票制相关政策文件。涉及到11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中,只有上海、江苏、浙江、宁夏两票制文件还未正式公布。419日将在北京召开的卫计委两票制工作座谈会,会议内容主要是介绍公立医院推行两票制工作方案、11综合医改试点省交流两票制工作做法,通报17年全国药政工作重点任务等。

既然人社和卫生部门都在为医改殚精竭虑的工作,发改委也没有闲着,411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召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座谈会。国家发改委胡祖才主任指出,各级公立医院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这是不是侧面证实人社部门医保支付标准会赶在9月底前出台。

最后一条消息:国家食药监总局对2017413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公示品种银杏内酯注射液,生产企业是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这品种刚进2017年医保药品谈判目录。

 

2017-04-14      44个药品纳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谈判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的通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要求,对专家评审提出的拟谈判药品,人社部与其生产企业沟通谈判意向后,日前,已确定银杏内酯注射液等44个品种纳入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

 

2017-04-18  关于公开征求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适应临床用药实际需求并支持促进医药技术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拟会同有关部门于今年研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管理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对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建议。欢迎研究机构、学术团体、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请重点围绕下列问题提出观点并说明理由。

  一、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时如何平衡兼顾临床需求、支持创新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二、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的范围,新批准的药品、专利药、非独家品种、目录外已上市品种应分别采取怎样的办法和规则。

  三、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中如何实现各方诉求充分表达,如何充分运用药物经济学等评价手段,怎样运用客观数据支持专家评审机制。

     四、医保药品目录的谈判准入机制怎样建立,谈判结果的有效周期如何确定,如何与支付标准相衔接。

     五、如何实现药品注册审批、生产流通、临床应用、医保支付等环节的有效衔接。

     六、如何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的退出机制。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1753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dmimohrss@163.com,我们将组织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借鉴。

 感谢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2017-04-14  《关于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贺胜介绍了《关于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提出今年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的每个城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2020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

1、  205个城市探索4种医联体模式

2、 大医院要舍得放,基层也要接得住

3、 百姓看病将更方便更省钱

 

2017-04-17   截止17日,公布两票制省份汇总

序号

省份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执行时间

1

湖南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7.4.11

2017年10月1日

2

四川

关于在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方案(试行)

2017.4.6

2017年4月7日起施行,给予5个月的过渡期

3

辽宁

关于印发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7.4.13

2017年6月1日

4

海南

《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二次)

2017.3.24

发布之日起试行,过渡期为6个月

5

甘肃

关于对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7.2.28

2017年5月30日

6

安徽

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

2016.10.8

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7

福建

/


2012年7月开始实行药品两票制

8

陕西

陕西省关于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

2016.10.17

2017年1月1日

9

青海

关于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2016.12.15

2016年12月15日

10

重庆

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

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11

河北

河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

2017.1.5

2017年5月1日

 

2017-04-18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邀请参加公立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工作座谈会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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