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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起,黄岛区灵山卫街道的参保居民,符合规定条件在灵山卫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实施基本医疗二次报销。
住院居民除每次交纳100元起付线和个人全额自负部分外,剩余的医疗费用由灵山卫街道基本医疗二次报销资金给予补偿报销。截至目前,辖区已有近400名住院病人享受到二次报销政策,二次报销金额17万多元,平均每住院人次个人仅自负160余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灵山卫辖区群众就医负担。
(供稿:灵山卫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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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杨 帆
编辑:段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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