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长春市委宣传部城市处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审组,对市属申报市级精神文明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的8个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审。
评审组专家对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第二医院、长春市心理医院、长春市口腔医院、长春急救中心、长春市妇幼计生中心、长春市医学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和建议指导。
此次评审采取8个单位联查方式进行,有效检验了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学习与交流。
信息来源:长春市卫计委党委办公室
制 作: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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