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04〕309号文件《苍南县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农村独女户、农村二女户其子女在本县范围内就学的,初中升普通高中给予降低14分录取,初中升省级重点普通高中给予降低4分录取(不含择校生)的精神。为了有序地做好今年升学降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家庭父母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2)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家庭;
(3)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父母均为农业户口公安部门界定为农业户口,二女户家庭父母一方落实绝育措施。
下列几种人员不符合条件参加中考降分优惠政策
(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政策的;
申报程序
(1)学生如实填写《农村独女户、二女户中考降分对象审批表》;
(2)学校初审并盖章;
(3)截至时间2017年5月15日。
携带材料
凭申请表、户口簿、结婚证、二胎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光荣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无须原件,复印件即可),统一用A4纸复印以便存档。
请各申报对象携带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