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 大理州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社局3家部门联合印发《大理州城市公立医院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6月1日前对大理州4家城市公立医院(大理州人民医院、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州中医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方案》明确,在四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3种方式进行补偿,一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超过80%,二是通过医院加强核算、强化内部管理、节约运行成本自行消化10%,三是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州级财政负责补齐。
大理州推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旨在加快建立突出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持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方案充分考虑到大理州四家城市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在取消药品加成和1000元以上医用高值耗材加成的同时,医药服务价格调整涉及项目170多项,其中上调项目153项,选择部分普遍开展具有代表性的医疗服务项目,重点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手术、中医等的医疗服务价格,下调项目17项,降低大型设备和检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