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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制定工作启动

    近日从吉林省中医药行业法治建设工作会暨“七五”普法启动会上获悉,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获“六五”普法全国先进,为全国中医药系统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单位。

  会议总结全省中医药行业法治建设成绩,表彰“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部署全省中医药法治建设及“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杨荣臣应邀参加,并以“中医药发展战略”为题,阐述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中医药法出台的背景、内容及其意义。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邱德亮在讲话中指出,中医药法已经出台,面对这种利好形势,为更好执行中医药法,《吉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制定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他详细介绍了《吉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起草的进展,当前正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限,积极争取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法制办的支持,在充分调研、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基础上,完成《吉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起草工作,在保障立法质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立法进程。要求各地区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好相关人员认真研读中医药法释义,配合做好相关调研工作,为《吉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的制定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宋秀英表示,吉林省中医药系统在“六五”普法期间,全行业在普法工作中,学法、懂法、依法执政,恪尽职守,拒腐防变,忠于事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丰硕普法成果。

  “六五”期间,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吉林省中医药系统法制建设与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成立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求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中医药普法规划,成立普法组织机构,从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方面确保了全省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吉林省中医药系统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法规与监督处的中医监督执法工作,得到省卫生计生委及卫生监督所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配合,中医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省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均配备了中医监督执法人员,部分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中医药监督科。

  “六五”期间,吉林省中医药系统采取了多种做法强化普法效果。注重普法与业务相结合,针对不同对象分层次、分重点进行专题培训;普法与政治学习相结合,培训结合专题考试,考试结果同个人考核成绩挂钩,既检验了学习效果,又强化法律法规意识;普法与执法相结合,通过普法提升执法、执业能力,在执法、执业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201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中医药系统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成为“六五”普法期间,全国中医药系统唯一获得全国先进的单位。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级相关领导和县区级及以上中医院负责人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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