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降低药占比、药品零差率、处方外流等相关政策不断吸引着人们的视线,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药品领域的改革是医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破除“以药补医”为药价去虚火的同时,也让药店零售企业预感到“虚火”上身。
零差率后,医院药品大降
据财政部网站2日消息,国家卫计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7月31日前,所有地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30日前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5月3 日,新华社发布题为《告别“以药补医” 大国药改的关键一招》的文章。文章指出,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调整更加复杂,药价贵,仍是群众希望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文章进一步指出,深水区的医改,表现在药,根源在医,告别“以药补医”非一日之功。让患者花更少的钱,享受更好的健康,这是中国医药改革的“诗和远方”。
药店药品“被涨价”,患者开始流失
事实是,在“诗和远方”为到来之前,已有零售药店先尝到了“苟且”。 在推进和鼓励“处方外流”的同时,按中标价卖给患者的药品“零差率”政策(即取消药品15%的加成)让不少零售药店行业内的人士担心:中小药店或将面临又一轮寒潮,甚至溃败的困局。
据此前相关媒体报道,4月8日起,北京3600多家医疗机构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后,新兴药房北京新街口店客单量同比减少15%。北京德威治董事长张玉宽估计,3~5个月后药店所受到的销量影响将会更加明显。
三秦都市报也曾报道患者集中回流到医院拿药的情况。一位零售药店店长表示:“现在顾客嫌药店的药价比医院贵,生意难做,药店的药价店家做不了主,药店卖低了或卖高了,厂家的业务员发现了就停止供货,单体药店生意比连锁药店更难做。”而这位零售药店店长负责的药店只有100多平方米,每月竟亏损7000元。
另外,根据《“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入的损失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等补偿,80%~90%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10%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解决,10%由公立医院内部解决。然而,已有媒体曝出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的收入矛盾。
北京商报5月1日的报道,有专家表示,去年曾有地方公立三甲医院因为实施药品零差率,减少了约 2 亿元的收入。虽然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但增加的收入仅能补偿下降收入的 50.78%,基本入不敷出,无法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后代带来的亏空。
这也给行业提出一个疑问,随着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推进,在医疗服务价格上涨的同时,患者是否会为了没有加成的药品而选择去医院开药呢?
药店利好,能不能抵消困局?
从上述报道看,零售药店暂时被“去虚火”所伤,结合医改的相关政策来看,零售药店受到的影响来自于几个方面。
第一,医院药占比降低,或有部分药品流向院外(新特药除外)。
所谓药占比即为医院药品销量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值。
在上述新华社文章中指出,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我国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的药占比由2009年的46%下降到2016年的40%。2017年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预计将为群众节省药品费用600亿至700亿元。
七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也指出,到2017年年底,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
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一些一二级医院,其药占比介于50%~80%之间,虽然医改后医疗服务价格有所提升,但不足以抗衡药占比降低的差值。
第二,医保政策的放开。
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决定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各地也陆续发布政策部署相关工作,放开药店获得医保定点资格的限制。目前,有些地市的医保定点药店动辄上千个,能够积极响应药品零差率政策,对于一些双跨药品,患者更愿意到药店刷医保卡购买。
只是,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已明确资格审查改为协议管理,意味着对事中和事后监管的趋严,定点药店须活的谨慎。
第三,处方外流。
作为医改中的一个即将到来的趋势,处方外流后零售药店能否承接的住也备受争议。然而,结合医药分开的政策,处方外流势在必行,目前柳州市出现的医院对接8家药店承接电子处方的形式或可认为是一个试点。
而关于取消药品零差率后药店药价的问题,有连锁药店的总经理在接受三秦都市报采访时称,医院的药品是由政府集中招标确定的,药店的药价是由市场调节确定的,两者之间会有差别。
他还称,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目前是一个过渡阶段,会出现一些药品价格药店比医院稍贵,估计三个月后,到下半年医院和药店的价格可能持平。现在药店的生意难做是事实,但是药店也有优势,那就是方便快捷不用排队,节省顾客到医院买药要挂号,看病要排队的时间。方便快捷是药店的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