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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完成了山东省流动人口2016年动态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据了解,此次调查对象为在现居住地居住1个月及以上且非本区(县、市)户口的15周岁及以上流动人口。调查范围覆盖山东省16个市、53个县(市、区)、127个街道(乡镇)和307个社区(村)的样本点。实际调查流动人口6000名,涉及流动人口及其居住在本地的家庭成员18576人。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质量综合评估报告显示,2016年山东省调查质量在全国排名第一。高质量的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为准确了解和把握人口流动迁移趋势、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
从整体数据来看,在过去的一年中山东省流动人口总体呈现出“定居意愿增高、收入水平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的“三高”特点,从这些方面可以体现出流动人口的就业、医疗、居住环境等在不断完善,流动人口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的利益也越来越多地得到了保障。
省内定居意愿增高 八成流动人口不出山东
伴随着山东省各地对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的不断推进,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感受到犹如家乡般的温暖,八成以上的务工者都希望在打工所在地扎下根来。
据统计显示,2016年,有80.8%的流入人口打算在本地长期居住(5年以上),有15.8%的人表示没有想好,2.8%的人有返乡意愿,还有0.6%的人想继续流动。与近三年流动人口监测数据结果比较,山东省流入人口打算长期居住的比例一直在提升,其中,2016年比2015年高出5.5个百分点,比2014年高出10个百分点。这一趋势表明,山东省流入人口的稳定性持续增强。流入人口的居留意愿受其家庭规模数影响,其中,流入人口打算长期居留比例最高的为3人户(86.4%),其次为4人户(83.9%)和5人户及以上(83.8%)。由此看出,随着流动人口家庭化趋势增强,以核心家庭流动的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最强。
打算长期在本地居住的流入人口中,选择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的比例最高,为46.1%;其次为不愿意迁入,比例为30.8%。还有23.0%的流入人口表示没有想好。落户意愿受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家庭规模的影响,其中3人户家庭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最高,为44.6%,其次为独自1人流动的流动人口,比例为42.6%。由此看出,以核心家庭流动的流入人口落户意愿最强。
数据显示,有返乡意愿的流动人口群体中,近三成流动人口表示想在1年之内返乡;有25.6%的流动人口表示有返乡意愿,但返乡具体时间并不确定;还有24.0%的流动人口表示在3-5年内返乡,16.8%的流动人口表示在1-2内返乡,4.1%表示在6年以后返乡。在回答“如返乡,打算回到家乡的什么地方”时,有67.3%的流动人口选择回到原居住地(自家),有23.3%的流动人口选择回到区县政府所在地,选择回乡镇府所在地的比例为6.1%。
此外,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流动的累计时长比例最高的为5-9年,占30.5%;其次为3-4年,占比20.6%;1-2年占比为19.2%;10-14年占比为12.7%;15年及以上的占比为5.8%;最低为不足一年的占比8.4%。与2014年和2015年数据结果比较,2016年流动人口的流动累计时长在9年以下的比例较高,9年以上的比例则相对较低。
根据动态监测显示,流动人口仍以山东省内流动为主,占比为83.1%。其中,54.2%为省内跨市流动,28.9%为市内跨县流动。
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在增强,那么哪些地方才是流动人口最青睐的地域呢?从数据不难看出,经济水平仍然是流动人口作出选择的最重要标准。
从流动范围的地区分布看,东部和中部地区以省内跨市流动为主,占比分别为55.2%和70.5%,西部地区则以市内跨县流动为主,占比为60.3%。同时,东部地区跨省流入人口的比重明显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
从流动范围的城市分布看,跨省流动人口分布在青岛市最多(29.5%),其次是威海(14.6%)和烟台(13.9%);省内跨市流动人口分布在青岛市最多(31.7%),其次为济南(28.6%);市内跨县流动人口分布在烟台市最多(17.3%),其次为潍坊(11.6%)和德州(11.0%)。由此看出,东部地区和省会城市的经济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吸引了较多的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家庭化特征逐渐显现。通过动因分析,86.8%的流入人口选择经济动因(其中,选择务工占比58.2%,选择经商占比28.6%),86.5%的流出人口选择经济动因(其中,选择务工占比70.3%,选择经商占比16.2%)。其次,因家属随迁而流入的人口占比为11.3%,流出的人口占比为10.5%。因婚姻嫁娶而流入的人口占比为1.1%,流出人口占比为1.8%,这一比例均明显高于2015年的比例。因搬家、学习、投靠亲友、参军等其他原因而流动的比例都较低,流入人口共占比为1.9%,流出人口共占比为2.6%。通过历年数据分析,经济型动因的比例下降,而家属随迁、婚姻嫁娶、出生等非经济型动因的比例上升。这一方面体现了流动人口流动原因的多重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流动迁移的家庭化和稳定性。
分性别看,男性流动人口因经济型动因而流动的比例明显高于女性,体现在因务工而流动的群体中,流入人口高出女性13.5%,流出人口高出女性10.9%;因经商而流动的群体中,流入人口高出女性4.6%,流出人口高出女性5.1%。女性流动人口因非经济型动因而流动的比例明显高于男性,体现在以家属随迁为动因而流动的群体中,流入人口高出男性13.0%,流出人口高出男性12.3%;以婚姻嫁娶为动因而流动的群体中,流入人口高出男性1.1%,流出人口高出男性3.4%。其他动因的选择上并无明显的性别差异。
分年龄看,15~59岁的流动人口中,58.5%由于务工而流动,因经商流动的占28.8%,随家庭流动的占10.9%;60岁及以上流动人口中,56.1%是随家庭流动,其中53.1%因要照顾自家孩子而流入城市。
流动人口多愿“比翼双飞”,与配偶一起流动占比近九成。其中女性略高于男性(89.5% vs.88.4%);其次是选择独自流动,其中男性选择的比例高出女性比例近13个百分点;再次,是选择与子女一起流动,其中女性选择的比例高出男性8个百分点;此外,选择与父母或岳父母或公婆一起流动的比例为5.2%,选择与兄弟姐妹一起流动的比例为3.4%,其中男性选择的比例均高于女性。
收入水平比去年同期增高 文化程度成为“分水岭”
据统计,2016年“五一”节前一周,87.0%的流动人口做过一小时以上有收入工作,失业率为13.0%。比例与2015年基本一致。分性别看,男性就业率为95.6%,而女性仅为78.3%。尽管就业率的性别差异明显,但与2015年(男女差距为20.8%)相比,2016年的性别差距减少了3.5%。分地区看,中部地区的就业率最高,为88.1%;其次为东部,为86.6%;西部则最低,为86.1%。
未工作的流动人口中,54.0%是因为料理家务或带孩子,12.6%是因为怀孕或哺乳,6.1%是因为临时性停工,没找到工作的比例为3.8%,而因其他原因未就业的比例占23.5%。分性别比较分析表明,男性流动人口未工作的原因前三位分别是临时性停工或季节性歇业(19.1%)、料理家务或带孩子(13.0%)、生病(12.2%);女性流动人口未工作的原因前三位分别是料理家务或带孩子(62.4%)、怀孕或哺乳(15.1%)和临时性停工或季节性歇业(3.5%)。由此看出,男性未找到工作的原因相对分散,而女性未找到工作的原因则主要以家庭原因为主。
2016年,山东省流入人口个人月均收入为4068元,比2015年增加了147元,增长率为4%。其中,男性月均收入为4703元,女性月均收入为3296元,性别差距较大。从收入分布看,近一半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集中在2000-4000元之间;其次为4000-6000元之间占比为23.0%;此外,2000元以下的占18.9%,6000元以上的占10.4%。
2016年,山东省流出人口个人月均收入为5080元,比流入人口平均收入高出20%。其中,男性为5602元,女性为4337元。从收入分布看,四成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集中在2000-4000元之间;其次为4000-6000元,占比24.6%;2000元以下的占12.2%;此外,6000元以上的比例为19.4%,明显高出流入人口的比例。
在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份中,上海市流出人口月均收入最高为6379元,其次为北京市6107元,再次为广东省5356元。山东省户籍人口主要流向邻近省份,其中浙江省流动人口月收入为4718元,江苏省为4420元,均高于山东省内流动人口月均收入。由此看来,流出地较高的收入水平是吸引流动人口流出的主要原因之一。
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水平受文化程度的影响较大。2016年监测数据结果表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最高为4827元。与2014年和2015年相比,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收入水平逐年降低,而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收入水平则逐年增加。2016年,相对于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具有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的收入分别高出48%、88%、106%和134%。而2015年,相对于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其他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收入分别高出49%、77%、88%和103%。由此看出,随着流动人口收入水平整体提高,不同文化程度间流动人口的收入差距持续加大。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平均家庭月收入为6839元,较2015年增加了425元,增幅为6%。从家庭月收入的分布看,36.3%的流动人口平均家庭月收入为4000-6000元,其次,26.0%的流动人口平均家庭月收入为6000-8000元。与2014年和2015年结果相比,家庭收入在6000元以下的比例逐年下降,6000元及以上所占的比例则逐年提升。总体看,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平均家庭收入逐年提高。
此外,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平均月支出为3501年,比2015年的支出水平增加了95元,增幅为1.3%。
流动人口享受均等化服务水平提高 免费接种率接近100%
监测数据表明,山东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6项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项目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免费享受计生技术服务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流动人口产后母婴访视率、产后健康检查率分别达到84%、86%,均比上年有新的提高。流动人口对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计划生育等的满意率均在95%以上。
2016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结果表明,流动人口子女接种过目前年龄应该接种的所有国家规定免费疫苗的接种率为99.5%。这一比例比2015年提升了1.4个百分点,说明流动人口享受子女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
2016年,流动妇女在怀孕12周内建立孕产妇档案的比例为72.0%,在怀孕13-27周建立档案的比例为18.4%,在怀孕28-40周建立档案的比例为2.5%,只有7.1%的流动妇女在怀孕期间没有建立档案。71.8%的流动妇女在产前接受了5次以上的检查,23.7%的流动妇女在产前接受了3-4次检查。总体上,产妇接受产后28天内访视和42天内健康检查的比例分别为84.0%和86.0%。
2016年,山东省已婚有偶且目前只有一个孩子的流动人口中愿意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比例为30.6%,不打算再生育的比例为39.9%,还有近三成流动人口尚未考虑好。生育意愿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以文化程度为例,不同文化程度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选择差异明显。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选择打算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比例增加,其中大专及以上流动人口选择生第二个孩子的比例最高,为34.1%。同时,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没有考虑好的比例也相应增加。
2016年,山东省已婚育龄流动妇女中在本地获得孕/环情检查服务有2145例,其中,有99.5%的全部直接免费享受该项服务,有0.3%的个人垫付全报,还有0.2%为全部个人付费,付费原因均为主动。已婚育龄流动妇女中在本地获得避孕套/药的有923例,其中97.4%的全部直接免费。
从动态监测数据可以看出,山东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的平均时间超过3年以上的比例逐年提高,2016年达到62%,居住5年及以上的达到37%,均比上年有新的提高,这些数据充分说明流动人口的居留稳定性增强,获得感和融入感显著提高。
据了解,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积累的数据是宝贵的资源。通过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试点工作,卫生计生、人社、民政、教育、公安、国土资源与住房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相继出台了有利于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惠民政策,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另外,结合卫生计生重点监测指标和山东省实际,将监测调查内容纳入山东省健康云平台建设,实现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更新、全时共享、实时监控,特别是为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流动人口和留守儿童关怀关爱等重点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撑。
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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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人口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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