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正常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我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
一、门诊费用报销:
发票原件;
门诊病历;
诊断证明书;
处方或费用清单;
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单复印件(医院盖章);
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复印件;
工伤事故申告单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费用报销:
发票原件;
费用清单原件;
诊断证明书;
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入出院记录);
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复印件;
工伤事故申告单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注:统筹区域外就诊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和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发票原件。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中心待遇受理科:8482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