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报补偿后,如果进入了大病补偿范围,则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系统会自动生成一张普通住院补偿单以外的大病补偿单。故而是否进入大病补偿范围,是由计算机自动进行计算并提醒的,无需单独申报。
参保患者年度内个人费用花费很高,如果自付额度高,未达到可报费用扣除已补偿费用剩余20000元的,也不能进入大病补偿范围。
(这个是发票的样单,圈起来的两个超出2万的部分可以补偿;定点医院或经办机构直接打印的《唐山市城乡居民医保转外住院医疗费审核明细表》可以参考最后一笔明细表的“统筹自费累计额”如果超过2万元,就可以获得大病保险理赔)
参保患者可以持上述申报材料直接到大病保险承保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为方便群众,目前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已派驻在丰润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南关建行院内南一楼东)办理申报相关手续。
大病保险咨询电话:0315-5630308(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