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卫生中心积极落实《青岛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继2016年通过实行全成本核算全面加强成本管理之后,今年积极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日前,医院经职代会通过并运行了新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新方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做出了全新设计,取消了以业务收入为计酬依据的分配方法,实行以岗位工作量及服务质量为主,综合考虑技术含量、风险等级、管理导向等因素,按照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结果,结合上级管理要求和医院具体情况进行薪酬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新方案采用“工作量贡献点数”来衡量各临床和医技科室的工作业绩,用“成本支出点数”来衡量其成本支出,从而确定计算奖励性绩效的基础单位。该方案以青岛市医疗收费服务项目目录为依据,综合考虑临床和医技科室为完成各服务项目所需要的劳动量、技术含量、成本支出和风险因素等,为每一个项目逐一赋予工作量贡献点数;根据各医疗服务项目的发生数量和其对应的工作量贡献点数值,统计衡量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工作业绩。
通过这一模式切断了医务人员的薪酬和药品、耗材、检查、检验等业务收入的联系,是破除逐利机制的有效举措;新模式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新方案是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的有益探索。
(供稿:市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