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成为卫生部门对医师、护士进行管理的法律依据。但多年来在法律层面尚无药师管理相关规定,这既不易于药师队伍的建设,也不利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是没有体现药学人的价值与地位。
还好,还好,还好,《药师法》(草案)来了,药师依法执业的春天即将到来!
《药师法》的适用人群:医疗机构(含预防保健机构)或社会药店中执业,向患者提供药学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对于服务于其他机构如科研院所、药品生产等企事业单位的药学相关从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老人老办法”认定为药师,不符合条件的新进入的人员因其定位不符,不能成为药师,但可以成为科研、教学等人员。
——这一条,涵盖了执业药师、药师、药士等人员了。
药师,终于头一次在法律层面有了含义!
《药师法》征求意见中写道:国家实行药师资格考试制度。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师资格考试和助理药师资格考试。
药师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药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药学专业或者中药学专业本科毕业以上的学历,在药师(不含助理药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药店中从事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工作,服务实践期满1年合格的。
2.取得助理药师资格后,经学习取得临床药学专业,药学专业或者中药学本科毕业学历,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药店中从事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要参考执业药师考试,那么最低的准入学历就是本科学历。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助理药师资格考试。
文件规定: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中等药学专业专科毕业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学历,在药师(不含助理药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药店中从事药品物流管理、药品调配等药学专业操作型技术服务工作,服务时间起满1年合格的,可以参加助理药师资格考试。
-------比起之前执业药师考试的报名条件,中专学历工作满7年,大专学历满5年可以报考的规定。此次本法要求毕业1年就可以参加报考,是大大放宽了条件。但值得注意的是所有中专、大专学历者再也不等直接考试执业药师了,只能先从助理执业医师考起。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药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药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以后药师们可以依法执业了,再也不会被人说是卖药的、发药的了!
考核与培训主管部门: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
考核办法及培训方案:由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培训目标:满三件考试合格者授予专业学位及专科药学资格。
——虽然,目前这两项还是比较模糊的,但指明了方向,药师们有了目标,具体操作就不是问题了!!
1 设立药事服务费
第五条:“药师执业活动属医疗行为,提供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应当收取相应的药事服务费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制定药事服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和医事服务费一样,药师的劳动得到了法律认可!
2 设立“药师节”。
第九条 国家要设立“药师节”。每年X月X日为“药师节”
------节日的设立,更多的是弘扬和保持合理用药的精神及责任。
3 专科药师管理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施专科药师制度
专科药师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专科药师是对药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及责任担当,也是药师职业发展方向之一。
4 以师承方式学习药学者可以参考执业药师考试。
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含藏、蒙等)药学满三年或者多年实践、药学技术服务确有专长的,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认、由传统药学专业组织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药师资格考试或者助理药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与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这对于基层卫生的工作者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对无学历但是有中医药方面特长的药学工作者,可以考药师证,可以合法开个药店。
来源:合理用药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