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1)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2)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3)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4)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2、我市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国家、省和我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3、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居民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4、如何筹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筹集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5、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不包括家庭成员中的大中专学生)为单位参保缴费,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