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四川如何根据实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相信你们和小微一样很关注!
职称外语、计算机到底还考不考?
评职称是否必须发表论文?
职称评审中遇到学术造假怎么办?
5月24日,四川省公布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以上你们都很关注的问题,或许将能找到答案!
卫生领域职称继续沿用
此次改革,我省将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继续沿用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翻译、新闻出版广电、艺术、教师、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系列。
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根据需要仅设置助理级。
外语、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我省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基本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
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不作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可以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依据。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学术造假将作“一票否决”
未来评职称,将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我省将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
我省将推行职称评审全员答辩,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开展评价;有条件的行业可开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采用考试与评审结合的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卫生职称评审权将下放
我省进一步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将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卫生、农业、工程等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州)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优化完善向扩权试点县(市、区)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政策。
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医院、大型企业等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推行职称自主评审,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并加强监督,用人单位按照岗位管理要求自主聘用。
将来评职称 重点看业绩和贡献
我省将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医疗卫生人才,突出评价其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及创新能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业绩贡献;
▲自然科学研究人才,突出评价其解决科学问题的能力、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以及技术创新与集成、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
▲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突出评价其推动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学科建设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支撑的业绩贡献;
▲高等教育人才,突出评价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其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业绩贡献;
▲中小学教师,突出评价其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学生的业绩贡献;
▲工程技术人才,突出评价其解决工程技术难题、技术创造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设计、工艺标准开发的业绩贡献;
▲农业技术人才,突出评价其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业绩贡献;
▲经营管理人才,突出评价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引领作用、创造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的业绩贡献;
▲文化艺术人才,突出评价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推广世界及民族文化精神的业绩贡献。
我省将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完成所有系列(专业)评价标准修订完善工作;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卫生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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