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微腐败”卫计系统邀请您参与
广大干部群众:
新津县卫计系统已启动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时间从2017年5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重点检查、建章立制5个阶段,治理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党员干部在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加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帮扶困难群众、家庭医生签约、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医院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
二、执法、公共服务窗口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执法、公共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乱收乱罚,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以及行政审批超时限等问题。
三、工程建设、服务外包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利用微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权力寻租、恶意拆分、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收受礼金、通过采购设施设备收取回扣等问题。
四、针对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招标投标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潜规则”、利益输送、权力寻租、谋取私利、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
五、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不按组织程序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贿赂,滥设职位、职数等问题。
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治理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吃拿卡要、慵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对待群众态度生冷、作风粗暴等问题。
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县委县政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问题。重点治理党员干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
八、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微腐败”问题。
若您发现身边有以上问题,请拨打电话:
“69704444 ”、“82517001”进行监督,感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