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参保企业:
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15〕306号)精神,即日起启动我市2016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类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年度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末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当年城镇登记失业率。
二、申报时间、标准
利用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15年至2020年,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企业申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1、《仪征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①申请原因填写企业上年度稳定就业岗位基本情况,包括稳定就业人数、稳定就业措施、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②企业性质和行业类别根据附件中的《稳岗补贴企业性质和行业类别划分》填写)。
2、《 年度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花名册》。
3、企业社保账号银行账户开户通知书复印件。
4、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
各类企业按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到所在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工作站)进行申报。其他企业,直接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申报。
附件(可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1、《仪征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 年度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花名册》;
3、《稳岗补贴企业性质和行业类别划分》;
4、《申报受理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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