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
第一考站:
(1)考试内容: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
(2)考试方法:纸笔考试。
第二考站:
(1)考试内容: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技能。
(2)考试方法:体格检查采用考生互相操作或考生在被检查者身体上进行操作;基本操作考试方法采用在医学教学模拟人或医用模块等设备上进行操作,考官在操作后提出相关问题。
第三考站:
(1)考试内容:心肺听诊、影像(X 线、CT)诊断、心电图诊断和医德医风。
(2)考试方式:多媒体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根据题目要求进行作答。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各站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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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西医/中医师承
第一站考试:
1、考试内容:病(例)案分析
2、考试方法:纸笔考试
第二站考试:
1、考试内容:基本操作技能,包括中医临床技术操作、体格检查及西医临床技术操作。
2、考试方法:在体检者身上或在医学教学模拟人或医用模块等设备上进行操作。
第三站考试:
1、考试内容:临床答辩,包括中医临床问题答辩、西医临床问题答辩(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不测试此项目)、辅助检查结果临床判读。
2、考试方法:现场口试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各站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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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承或确有专长实践技能各站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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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各站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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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考站:
(1)考试内容:无菌操作、一般检查、职业素质以及特殊检查。
(2)考试方法:现场操作并如实填写口腔检查表。
第二考站:
(1)考试内容:口腔基本操作技能和基本急救技术。
(2)考试方法:口腔基本操作技能考试方法由考生在口腔专用模型、自带的离体磨牙上现场操作(未带 离体磨牙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主考官指定2名考生互相操作。基本急救技术考试方法由考生对模拟人操 作或2名考生互相操作。
第三考站:
(1)考试内容:病史采集、病例分析、医德医风和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牙髓活力测验、X 线检查、实 验室检查)。
(2)考试方法: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考试方法采用计算机阅题,口述作答。医德医风和辅助检查结果 判读的考试方法采用多媒体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根据试题要求进行作答。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各站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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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考站
(1)考试内容:临床基本操作技能。
(2)考试方法: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在模拟人上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考生需完成 3 项临床基本操作。
第二考站
(1)考试内容:公共卫生案例分析。
(2)考试方法:考生应试 2 个公共卫生案例分析,口试回答问题。
第三考站
(1)考试内容:公共卫生基本操作技能,包括现场检测、样品采集、卫生处理和个人防护技能。
(2)考试方法: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考生需完成 2 项操作,1 项为现场检测或样品采集操作,另 1 项为卫生处理或个人防护操作。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各站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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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考站
(1)考试内容:病史采集。
(2)考试方法:笔试。
第二考站
(1)考试内容:体格检查。
(2)考试方法:体格检查采用志愿者充当标准体检者完成操作。
第三考站
(1)考试内容:基本操作,其中西医项目、公共卫生项目、中医项目各一项操作。
(2)考试方式:心肺复苏和其他操作考试方法采用在医学教学模拟人或医用模块等设备上进行操作, 考官在操作后提出相关问题。
乡村全科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各站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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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职业素质、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和辅助检查六部分。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
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
1.临床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压舌板、眼底镜、皮尺、棉签、手术衣、隔离衣、消毒器具、换药包、扩创包、棉垫、绷带、夹板、缝合用垫枕、三角巾、吸氧设备、导尿管、胃管、担架、硬板、穿刺包、吸痰器、心内注射器和针头等;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换药、穿刺、导尿、吸氧、插导管、心肺复苏等操作需要;
(3)简易呼吸器、电除颤设备、多媒体计算机、耳机、投影仪、分规。
2.口腔类: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设施(含流动水、肥皂、擦手纸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血压计、吸氧设备;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钻针(含裂钻、球钻)、15#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手用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针、印模材、托盘、调刀、调碗;正常离体磨牙;牙髓活力测试结果报告单、X线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及读片灯箱、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4)计算机多媒体演示:计算机、打印机。
3.公共卫生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皮尺、棉签、隔离衣;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3)多媒体计算机;
(4)公共卫生专用配备器材:余氯比色计;微小气候测定仪;噪声测定仪;紫外线强度测定仪;一氧化碳测定仪;二氧化碳测定仪;显微镜;照度计;喷雾消毒器;X射线测定仪;以上仪器使用时所需条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声源、电源、接线板等;消毒剂配制有关试剂和器材;三角板、圆规、铅笔、橡皮、半对数纸、坐标纸、草稿纸。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注意:大家在打印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说明,按要求准备考试所需物品)
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注意:大家在考前务必要检查自己的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过期,请尽快补办原件或者在考前申请临时身份证,去年有考生因为身份证过期被直接取消成绩。)
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
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