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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首批105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院公布,请收藏!

吉林省人社厅按照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总体要求,及时推进相关工作。吉林省在实现省内跨市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率先实现“首批”接入国家异地结算平台,目前已与23个省份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直接结算。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看点

01

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省份名单


        截至2017年2月28日,除吉林省以省为单位全部接入国家平台以外,北京、天津、重庆、海南、宁夏、新疆建设兵团、江苏、安徽、四川、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河北、黑龙江、山西、山东、河南、云南、陕西、青海、辽宁、浙江、湖北、湖南、广东等23个省的部分地区共千余家定点医疗机构也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以上23个省份的其他地区及未接入国家平台的其余省份将陆续开通,开通情况可实时关注“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lyb.gov.cn)。


看点

02

吉林省首批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吉林省现已开通105家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可接收外省参保人员来吉林省就医并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具体名单如下:



看点

03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须知

        (一)申请条件。在吉林省外居住,取得居住地户籍(居住证)的职工医保参保退休人员或在职长期驻吉林省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直接结算范围。目前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及长期外地工作人员的住院医疗费可办理直接结算,今后将按国家要求,逐步扩展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异地就医人员及转诊转院人员。


        (三)办理方式。取得二代社会保障卡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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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我省医保“直接结算”开启!

这意味着,吉林人到外省就医可以直接结算啦!跨省异地就医不再跑腿!省心又省力!可你知道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怎么办理吗?

    

1

         什么是医保跨省异地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是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吉林省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就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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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后,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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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员可以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登记备案?

      在吉林省外居住,取得居住地户籍(居住证)的职工医保参保退休人员或在职长期驻吉林省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4

          截止2月末,哪些省份接入了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截止2017年2月28日,北京、天津、重庆、海南、宁夏、新疆建设兵团、江苏、安徽、四川、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河北、黑龙江、山西、山东、河南、云南、陕西、青海、辽宁、浙江、湖北、湖南、广东等23个省的部分地区共千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已经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吉林省全省各市州全部接入国家平台,共开通定点医疗机构105家。

5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 居住地已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2. 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已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3. 本人取得二代社会保障卡

  4.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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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流程是什么?

       取得二代社会保障卡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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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二代社会保障卡?

       符合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到是参保地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办理,具体手续办理可咨询参保地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8

          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异地安置退休办理手续: 

(1)《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 

(2)居住地户口簿(居住地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社会保障卡;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在职长期驻外人员办理手续: 

(1)《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 

(2)相关证明资料 ①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等辅助证明材料; ②属劳务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明确工作地点的,应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没有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加盖有效印章); ③单位驻外工程施工情况说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

(3)二代社会保障卡;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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