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为政之要
是民心所向
我省持续坚持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带来了令人惊喜的
十大变化
2016年4月29日,经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四川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的对接专项改革方案。
截至今年3月底,《方案》5大类20项“具体改革事项”,属于“已完成”13项、占65%,“已启动未完成”7项、占35%,没有“未启动”的改革事项,推进落实的进度符合预期,让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 “获得感”。
门诊费用、住院费用等
连续多年快速增长势头得到有效缓解
省管公立医院调整了1668项医疗服务价格,建立起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通报机制。
2016年,门急诊次均费用285元,住院次均费用10851元,医疗费用增幅降到合理范围内。
二
分级诊疗改革
让“基层首诊量”大幅度提高
围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大医院“减量提质”、医保报销引导、医疗联合体、基层医院药品配备等出台了24个配套文件,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县域内就诊率上升,省、市大型医疗机构“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有所下降,优质医疗资源利用更加合理。
三
全面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实现“以药补医”到“医药分离”的转变
制定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和《省管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补偿调整方案》。
到2016年底,省管19家、市管187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启动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遏制了小病大医、乱开大处方等过度医疗行为。
省管城市公立医院和4家中央在川医院取消药品加成,2017年省级补助资金共计17713万元。
四
医疗信息化带来了就医方式的转变
群众就医更加便捷
建成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健康医疗”便民服务云平台,接入400余家大型医疗机构、注册500万人,建成1个省级平台、14个市级平台和85个县级平台一期工程。
针对儿童医疗保健、慢性病,开通了“巴蜀快医”“宝宝快医” 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全面推行省内健康医疗服务“一卡通”。
群众就医体验显著改善。
五
开展“健康精准扶贫”专项行动
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在88个贫困县实施医疗救助扶持、公共卫生保障、医疗能力提升、卫生人才培植、生育秩序整治“五大行动”,对贫困患者实施“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和“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
六
支持社会力量办医
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出台《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境外资本股权比例放宽到90%,从技术、管理、人力资源、学科发展等方面给予民营医院全方位扶持。
七
药品耗材器械费用明显降低
在省级基本建立“五位一体”集中采购新格局
目前,全省已完成2.8万个直接挂网采购药品、4个国家定点生产采购药品、301个特殊药品省级集中挂网;完成第二批双信封招标采购竞价药品商务标竞标,中标价格平均降幅为15.75%。
在3月28日全国医改电视电话会上,四川就药品集中采购作了典型发言,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充分肯定。
八
改革医疗人才培养制度
急需紧缺卫生人才短板正加快补齐
出台《“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着眼构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位一体”的终身医学教育体系。以需求为导向,调整医学院校办学规模和结构,支持省内医学院校向教育部申报开设儿科学、精神医学等紧缺专业。
2016年,全省医药卫生专业毕业生6.2万人,就业人数5.7万人,较2015年增长6.1%;组织继续教育培训37.4万余人次,较2015年增长33%,培训人数呈逐年增长趋势。
九
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完善全行业监管体系,印发全国首个《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研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监管平台。
持续开展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三调解一保险”工作。
十
扩大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
给医疗卫生人才“松绑”
着眼解决人事管理统得过死、管得过多等问题,出台《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从公开招聘、人员流动、编制管理、岗位管理、职称评审、薪酬分配、公共服务等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调动了医疗卫生人才积极性。
以上内容源于四川卫生计生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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