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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重典治理不妨试用四个“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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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广大网友通过网络问政等各种形式和渠道“拍砖”、“灌水”、“盖高楼”,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笔者在日前参加的一个关于食品安全消费者座谈会上,就听到了一套关于治理食品安全乱像的“组合拳”,即像查酒驾一样查处食品农产品安全;像银行放贷一样建立信用不良记录数据库;像辟政治谣言一样辟食品安全谣言;像表彰劳模一样树立食品安全示范企业,暂且命名其为四个“像”吧!



像查酒驾一样惩处食品安全肇事者

此一“像”顾名思义,因为酒后驾车后果严重处罚也令司机后怕。所以今年两会期间,马云的一篇《致两会代表委员们: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公开信吸引了大家的眼球。以下为马云公开信全文:

这几年我认为最经典的司法进步就是酒驾治理。假如没有“酒驾一律拘留、醉驾一律入刑”的严刑竣法,今天中国要多出多少马路杀手!再看假货,绝大部分制假售假者几乎不承担法律责任,违法成本极低而获利极丰,很难想象假货如何才能打干净!我建议参考酒驾醉驾治理,设想假如销售一件假货拘留七天,制造一件假货入刑,那么我想今天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我们国家未来的创新能力一定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其实,马云并非第一个提出这一提案的代表,早在去年两会上,广东代表团分组讨论时,许多代表就认为,由于现在处罚力度不够,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只是受到免职或引咎辞职的处罚,实在是法不责众,那些把有毒有害物质投放到市场中的不法商贩,其恶劣性质形同贩毒,在处罚时若只是采取罚款的方式,这实际是在纵容犯罪。因此,应成立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执法部门,做到“像查酒驾一样去管”,遏制因道德沦丧或失职等原因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惩处不法商贩和失职人员,一句话,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本高了,那些认为“钱不是问题”的违法犯罪分子面对可能的牢狱之灾就不至于继续有恃无恐了。 




像银行放贷一样建立信用不良记录数据库

把此一“像”顾名思义,就是将食品安全与银行信用挂钩,谁有不良信用记录,谁贷款就困难乃至被拒之门外,具体就是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商定,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真实完整地记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督促企业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这几年在宁夏和武汉等地金融系统的实践证明:这一招很管用。


最先开展此项实践的石嘴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具体做法就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会被列入食品安全负面信用信息,并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这会直接影响到他们今后贷款,金融机构会根据个体的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以及自身规定,降低授信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增加贷款难度。”中国人民银行石嘴山中心支行货币信贷与统计科科长宋学军如是说。


但他们并不止于此,由于以银行为主体征集的信用信息已不能满足商业银行全面详细地掌握借款人信用状况的需要,因此,征集税收、环保等非银行信用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新纳入的食品安全信息,就给金融机构授信提供了更多的重要参考。截至目前,石嘴山已上传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食品安全行政处罚信息35起,有35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被列入了“黑名单”。这些企业的不良记录将被纳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对这些企业,以后办理贷款、贴现、信用卡等业务将受到限制。

 

一石激起千重浪,对35家不法商家公示,不仅对这些商家产生了震慑,使其不敢一犯再犯,而且也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不少食品生产经营者坦言,以前他们对相关部门采取的罚款等处罚措施并不担心,但如今要将经营行为与银行信贷挂钩,他们真的不敢再掉以轻心了。




像辟政治谣言一样辟食品安全谣言

此一“像”顾名思义,维稳是党和国家的大局,食品安全谣言是对社会政治稳定不可小觑的破坏因素之一。近几年来,食品安全谣言从未消停过。2014年,不锈钢杯泡茶有毒、微波炉加热致癌、水果和牛奶不能同吃等谣言曾流行网络;2015年,长期喝豆浆会致乳腺癌、喝牛奶能致癌、羊肉不能吃等谣言在互联网上赚了不少流量;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牛奶中的IGF-1和酪蛋白会导致癌症、面包是“五毒俱全”的食物等谣言一度闹得沸沸扬扬。


对于食品安全谣言的危害,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食品安全谣言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让诚信的食品安全企业难以发展,还关系人民的生命健康以及社会和谐稳定,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正由于此,食品安全产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容易滋生食品安全谣言和不实信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总是唯恐天下不乱,或无中生有或把树木当成森林、把蚂蚁说成大象。为此,新版《食品安全法》第141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治理已经提供了法治条件和基础。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和科普宣传教育的同时,食品安全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还必须将之提升到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高度重视并组织对食品安全谣言的辟谣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发布风险预警通报,让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此外,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社交媒体成了食品安全谣言重灾区。为此,食品造谣信息发布的平台应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平台才有可能做到自管自律;也就是说,不仅要追究信息发布者的法律责任,也要把社交媒体平台作为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追责。事实已经证明:如果不追究平台的责任,此类谣言不会有终结的时候。




像表彰劳模一样表彰食品安全优秀企业家

此一“像”顾名思义,见贤思齐,榜样的力量量是无穷的!相信很多消费者还都记得“油条哥”的故事。说的是保定经营者刘洪安从2012年春节开始,打出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安全用油杜绝油炸”的招牌,受到了消费者的热捧,成为了全国人民家喻户晓的“良心”代表和食品安全大明星。他所倡导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诚信经营理念,也影响着全国各地的餐饮企业和食品经营者自觉回归到了“良心经营”的轨道上。油条哥是食品安全领域道德衰竭的一剂“强心剂”,是恪守诚信经营的标志性楷模人物。


今年两会前夕,由《中国企业家》杂志主办的“第十九期中国企业家两会沙龙”,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对此也发表了精辟见解,他说:“企业家作为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关键少数人,推动、带领、支持了中国经济可持续的发展,起了举轻若重的贡献,这个贡献不可磨灭。要让企业家理直气壮的说我就是商人,我就是企业家,让大家都认为绝大多数企业家都是积极性的,都是为国家建设做贡献的,是优秀的,是值得表彰的,要形成这样的氛围。”而他带到今年两会上的提案就是:希望媒体多报道一些好的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


我们以为,在食品安全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都堪称这个领域的“油条哥”,代表着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良心,其对社会的贡献和示范效应,一点不逊于劳动模范。但是,至今在人们尤其是政府相关部门的眼里,这些似乎只是他们应该做的而已,其实,作为企业管理者,同样是在付出一种劳动,优秀的企业管理者理应被纳入劳模的评选范围,这既是对他们个人的一种尊重,也是新时期对劳模的一种再诠释。况且人不仅有荣誉感,更有羞耻感,试想:企业被政府授予食品安全优秀企业、企业家在当选为食品安全优秀管理者的同时,也成为被政府认可、受社会尊重的劳动模范,将是一种多大的正能量啊!


(本网特约评论员  石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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