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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式下发了《转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将国家医保目录(2017版)进行了转发,要求结合福建省医保药品支付相关规定使用。
同时,《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5日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0〕163号)文件同时废止。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个消息可谓在QQ群、朋友圈里炸开了锅。有声音无奈的说:还没开始增补,福建就已经提前关门结束了。
但笔者并不这么看,理由有三,如下:
一
国家有明确文件允许地方增补。
按照国家新版医保目录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医保甲类药品不会调整,地方乙类药品调整数量为15%(291个),这个数量包括调进、调出和使用范围调整。
二
福建相关政策并未封死医保目录增补大门。
今年3月初,福建省印发了《福建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福建医药产业总值或达1060亿元。其中,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560亿元,年均增长高于11%;药品流通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高于10%。
方案特别提及: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积极争取将本省生产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增补进入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本省生产的3类及以上化学药品、6类及以上中药和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对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省产独家、地方特色、重点药品品种及剂型、规格,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品种目录。对错过全省集中采购的新批准的省产药品和医疗器械,在不高于同类产品集中采购入围价的情况下,及时挂网供医疗机构选择采购。
据查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支持本省企业研发生产的新药增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293号)要求,2015年,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的水杨酸甲酯气雾剂和橄榄晶冲剂、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的术苓健脾胶囊、福建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的利拉萘酯乳膏和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的复方雪莲烧伤膏,已经借搭顺风车,增补进入了2010版的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三
通知原意并未说省级不增补。
回归到今天的通知上来,原文表述的是:“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转发给你们……自2017年6月15日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0〕163号)文件同时废止。”
也就是说,这个通知没有提及省级不增补的事情,当然,也没有提及省级增补的事情。从玄学的角度来看,如果仅仅断文嚼字认为福建省级不增补了,未免有失偏颇。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进了福建医保目录,并不代表万事OK:万一给你一个低限价外加医保“零支付”(掌管“钱袋子”的“大管家”——医保部门已经开始强化在药价干预和集中采购方面的话语权),你上哪里哭诉去?同样,没进医保目录,也不代表就死路一条,君不见广东的非基非医保一样在医疗机构卖得风声水起?
是你的早晚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想得也得不到。
正所谓:车道山前必有路,有路我也刹不住。
只有产品,才是王道!只有产品,才是最终的核心竞争力。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作者:曼联前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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