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同意樟树市开展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试点工作的批复》,决定同意在樟树市开展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试点工作,并要求樟树市药监局“不断把握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规律,为下一步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在全省开展提供经验。”
药品第三方物流,很长一段时间无人问津。只是最近,顺丰大举入局医药物流,才让人们尤其是医药界人士开始关注这位“外来入侵者”。然而事实上,药品第三方物流早就已经出现。
药品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回顾
其实药品第三方物流,不是新东西。早在2005年,药监局就连续发布了《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及《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两个文件基本明确了鼓励发展现代化药品物流业的精神,初步明确了药品第三方物流的基本要求,同时要求各省根据区域实际发展情况,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的试点工作。简而言之,两个文件正式开启了药品第三方物流试点工作的序幕。
然而,2005年食药总局发布试点意见后,各省实际上都没有行动起来。直到2010年新版GSP征集意见稿中再次提到药品第三方物流,及2011年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少数省份才陆续真正开始零星的试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四川、广东、江苏、浙江、湖北、陕西、福建、安徽、山东、北京、上海、河南、山西、湖南等省市陆续发布了药品第三方物流的试点通知;其中四川、浙江、安徽、福建等省也分别下发了省一级的关于药品第三方物流的验收标准。从各省的通知或具体验收标准来看,质量管理方面主要依据GSP批发企业要求,而物流方面主要根据《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要求,特别强调现代化物流的高标准要求。
药品第三方物流的问题探究
药品第三方物流,从2005年发展至今,已经12年了。12年来,药品第三方物流一直是在半推半就中前进,发展很慢,雷声大雨点小。不过今年,从顺丰接二连三放出入局医药物流的动作消息来看,第三方医药物流似乎真的已向我们走来。当然,就目前而言,第三方物流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第一,药品经营的特殊性:从药品经营现状来看,虽然目前药品经营企业多、乱、散;但有其行业特殊性,目前的药品经营企业,或掌控某些医药资源,吃本行;或区域分治,占地为王等,已逐步形成了大批的现有模式既得利益集团。而第三方物流,其发展势必冲击这些既得利益集团,想分食,难。医改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成功?一样的道理。
第二,药品监管的不协调性:(1)工商政策与药监政策不配套。国家药监机构允许连锁企业跨区域经营,可以对异地所属连锁门店进行垂直管理和物流配送,而且,连锁企业在公司的设置程序上也不违背《公司法》规定。可是按照工商部门的政策,就是同一法人主体在同一区域范围内设立的分店也全部都是分公司,而不是连锁企业。这种政策间的不相协调,势必制约医药商业物流的发展,因为物流业的发展有赖于大型医药连锁企业的发展。(2)医药市场行政分割、地方保护严重,与现代物流业是相排斥的。现代商业物流要求打破地区界限,吸收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将信息技术革命应用到电子商务领域,将专业化分工推进到更高的层面,在更大范围内合理配置资源。而在市场分割状态下,往往形成“大而全”、“小而全”的批发企业,其物流组织形式分散、低效、高耗,这样势必对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物流业发展的滞后性:现有药品批发企业为代表的业内药品流通领军企业在专业物流企业发展的滞后性,特别是物流系统自动化、信息化管理,仓储与发运规范管理方面都存在明显不足,根本无法形成物流系统集成优势。前几年风风火火的医药物流园,目前现状大多不容乐观,项目搞上去了,政府补贴拿了,物流硬件上去了,但物流规划或管理跟不上,发展不起来。即使是拿行业外的社会性物流业了来看,也仅仅外资与国内的顺丰尚可,其他如“四通一达”,规模虽然大,但各种管理不规范,效率低下依然明显,离药品物流的高要求,差距还很大。
药品第三方物流的未来趋势
尽管药品第三方物流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前不久,顺丰就被广东药监局通报。但这种趋势,却是越来越明显的。这主要是因为:
政策层面,政府希望通过现代物流的发展,改善变革目前药品经营流通领域上存在的各种问题,特别是流通环节的药价加成问题。从目前出台的关于药品流通领域的各种政策来看,政府是支持,也希望现代化物流是健康发展的;从大的层面来讲,也是为了完成医改大计。
产业层面,从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整个产业链来看,药品生产企业要摆脱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依赖,扩大自控范围;药品经营企业,进入微利时代,要控制物流成本(据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药品经营企业物流费用占企业费用总额18.5%;占营业费用的32.2%);药品使用单位,需要尽可能的配送单一化,准确及时化。以上种种,都需要代表现代化物流的药品第三方物流来实现;特别是占大部分的中小型药品生产企业,中小型药品经营企业与城市核心区外的药品零售第三终端。
最后,就是医药电商的发展,尽管规模还很少,但与其他行业一样,电商化不可逆转。特别是处方药一旦开放、网上医保支付等一旦解决,医药电商规模将会急剧放大,与之匹配的药品配送问题也就更加突出,自建物流不是合理选择,药品第三物流才是最佳搭档。
不要灰心,可以再等等,最后鹿死谁手,拭目以待
试点12年了,当我们回顾12年前的指导精神与政策要求时,依然有激动的感觉。感叹当年药监局的超前意识,充分认识到现代化物流对药品经营领域的重要性;当然,现状还不让人满意。12年来,药品经营领域虽经GSP规范,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在物流领域,却依然乏善可陈。
但,不要灰心,即使药品第三方物流目前不在风口,她的春天终会到来。最后我们大胆的预测一下,药品第三方物流得到发展后,未来药品经营流通领域格局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以国企为代表的区域性龙头企业,这类企业本身一般都是工业、商业并存,商业以纯销为主,会通过加强自身的物流建设,固守中心城市主流医院配送;同时通过介入药房托管,卡位医院终端。同时借助余威,辐射中心城市群除医院外的其他终端配送。目的是:巩固现有资源市场。
以民营九州通等为代表的快批类龙头企业,以批发为主,通过品类与物流两把尖刀,重点控制除中心城市外的所谓第三终端;同时通过上下游整合,积极介入医药电商自营及延伸配送上门,包括未来并购生产企业。目标是:形成上下游线上线下药品产业闭环生态链。
以顺丰,菜鸟等为代表的社会性物流企业,除了重点介入药品电商配送领域外(这是他们强项),还会与现有医药产业链各环节潜在需求客户形成协同:如服务药品生产商(比如OTC类),通过解决其物流配送难题,跳过现有经营中间企业,直接扩大生产商的直接控制势力范围或服务普药生产企业,配合国家政策,解决偏远地区基药配送问题;服务连锁经营企业,助力连锁经营企业规模扩张,特别是县级及以下第三终端市场扩张。至于中小型药品经营企业或代理为主的经营企业,会寻求合作。但未来物流通过规模优势,信息系统整合将会将其反噬,直接淘汰此两类企业。目的:做平台型物流企业,通过物流掌控核心资源信息,做信息服务。
医药行业EMBA(ID:zhongruiconsulting)整理自雪球网,作者三滴水医药,有改动
编辑:徐文豪(微信号:1945362742)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
河南康道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