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全县“四小”场所经营行为,提升公共卫生管理水平,深化“省级示范区”建设成果,落实“创卫”工作职责,根据《金乡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要求及县卫计局的安排布署,自5月下旬开始,金乡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四小”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四小场所”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现场
监督员检查生活美容场所
此次重点对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等周边单位的卫生信息公示情况、店内环境卫生、卫生设施设置、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设施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截至6月14日共监督检查“四小”公共场所单位400余户次。大部分单位建立健全了卫生管理制度,醒目位置张贴有禁烟标识,从业人员均能够持有健康合格证明上岗,能够按照消毒规范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但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经营场所内环境不整洁,消毒保洁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屡次整改后仍不到位的,立案查处。
监督员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监督员检查住宿场所
自“创卫”工作实施以来,县卫生监督所按照条块结合、划片包干、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标准统一的原则,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监管责任,优化公共卫生服务秩序及传染病防控监督措施,先后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进度表、公共场所管理标准等,开展监督任务“回头看”,力保“创卫”工作顺利推进。
监督员提醒大家:公共场所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