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日前下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关于2016年度卫生计生执法案例评查情况的通报》,由义乌市卫生监督所承办的《某美甲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优秀典型案例,成为浙江省入选的5个案例之一。
据了解,此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征集和评审工作由国家卫计委监督局组织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监督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全国共报送案例191件。经国家卫计委监督局和监督中心组织专家初评和复评,最终遴选出优秀典型案例76件。
案情回顾
办案经验
2016年6月6日,卫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义乌市湖清门的某美甲店有超声刀机、RUIKD OPT机、国产射频仪、Johns Injector 注射枪、AYT微针滚轮、玻尿酸原液等医疗美容使用的药品、器械和大量顾客资料表,有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嫌疑。
美甲店不属于《卫生许可证》的发放范围,违法行为较为隐蔽,因此很难被发现。据美甲店经营者施某交代:她本来经营的是美甲、美睫项目,去年一黄姓女子来找她,说会做激光脱毛、水光注射等医疗美容项目,问她店里要不要开展,她同意试试,黄某就带来了这些不知从哪里来的仪器和产品,还带来了另外四位美容师。期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看过她们的证件,当时她不知道这些项目未经批准是不能随便做的。
卫生执法人员在现场收集了大量违法证据,并连夜通过电话、询问等方式调查50余人,她们表示,大多通过朋友介绍或美甲时店员的推销获知该店的医疗美容服务的,少则980元一次,多则3800元一次,通过现金、微信、POS机等付款,但均没有收到发票或其他凭据。
经多卫生执法人员方比对印证,最终确认了该案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2015年4月20日至2016年6月6日共为53名顾客提供微针治疗、注射、强脉冲光治疗等医疗美容服务活动的事实。卫生监督部门对其处以没收随案处理的药品、器械和非法所得人民币298400元整,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 情 回 顾
案情回顾
办案经验
一、加强日常巡查覆盖,与整形美容行业协会配合紧密,注重线索发现。
二、扎实开展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让执法人员初步掌握常见的医疗美容等业务技术。
三、定期开展案卷稽查和案卷评查活动,加强交流学习。
办 案 经 验
近年来,市卫生监督所不断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以重点监管医疗单位和医学美容为重点,规范医疗执业行为。2016年年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50起,其中医疗美容的案件24起,罚没款共计1361383元。
今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等七部委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制售药品行为,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卫生监督部门也将继续加大打非力度,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消费者一定要牢记:激光脱毛、激光去斑、打水光瘦脸除皱各种针……这些都属于医疗美容项目,只有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才能进行,且进行操作的美容整形医生必须取得国家认可和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生活美容、保健推拿、足浴等场所是万万不能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消费者在选择时应擦亮眼睛,在医疗美容手术前,要充分了解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签订协议,保留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义乌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