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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缝中求生的单体药店们命运又将如何?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16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显示,截止2016年11月底,零售连锁企业5609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20703家;零售单体药店226331家。



对比2015发布的年报,我们发现,零售连锁企业增加了628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增加了15808家,零售单体药店则减少了16831家,连锁企业门店与单体药店门店数量十分接近。


在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双重影响下,单体药店的前景令人担忧。


为了改变长期以来药店多小散乱的现状,药店的准入门槛不断提高,而近几年来政策对药店的规范要求也不断趋严。新修订的GSP认证、飞检、二票制等政策因素导致药店的规范成本增加,再加上三大上市连锁和区域主流连锁藉资本实力快速扩张,抢占市场提高份额,单体药店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都受到大幅度挤压。

以新修订的GSP为例,对门店在信息化仓储自动温测、冷链管理、设备验证等方面都有很多硬性要求,单体药店达标的难度较大。对执业药师的的硬性规定,也增加了药店的人工成本。


单体药店同样面临政策利空。


2016年底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及,到2020年培育形成一批网络覆盖全国、集约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


与此同时,地方政策也向连锁药店倾斜。2015年12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州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目录中明确指出通州全区禁止新建和扩建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连锁经营除外)。更早之前包括佛山南海以及江西抚州同样出台相似文件,对新开单体药店不予审批。


在风风火火的医药电商大潮中,单体药店亦被拒之门外。


今年4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其中指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但不得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销售处方药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非处方药品。”这也就意味着单体药没有拿到医药电商的入场券。


那么,夹缝中求生的单体药店们命运又将如何?业内人士认为,在未来药店的竞争中,有一部分在当地已经拥有一定影响力和品牌的单体药店将会继续生存,而一部分单体药店或将以连锁的面目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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