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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安徽703家药企被“刮骨疗伤”海王医药等上榜

     6月15日,安徽省食药监局药化流通监管处发布2017年5月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全系统共检查1736家药品流通企业,15家药企被立案查处,1家被移交稽查部门进一步调查,1家医疗机构药品购进不符合规定,686家被要求限期或立即整改。

        这些药企将被重点监管

        5月份,安徽省食药监部门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和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等1736家药品流通企业(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方式包括日常检查、日常监督、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

        5月12日-13日,省食药监局飞检组对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移交省局稽查处进一步调查处理。

        15家被立案查处,分别是安徽华佗(国药)连锁有限公司丹凤代红岩大药房,个别品种规格的药品不能提供合法票据;安徽德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合肥二十店,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凤台县岳张集镇敬群药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霍山县大沙埂药房、石河大药房、黑石渡新农村大药房、太平鑫民大药房,超范围经营处方药;灵璧县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平安堂大药房、泗县万生大药房、萧县怡康大药房、萧县康众大药房、砀山县福康大药房,企业部分药品无法提供合法票据等;怀远县老年服务部夕阳红诊所、荆山镇乳泉办事处新淮东方红社区卫生服务站,购进记录不完整;广德县卢村乡九龙村卫生室,使用劣药(超过有效期药品)。

        另池州市高路亭村卫生室,涉嫌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686家被要求整改

        被要求整改的686家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即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执业药师不在岗、营业执照未悬挂、温湿度计记录不完整、未建立不良反应登记制度、部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部分柜台无“非药品”标识、超范围经营处方药等。

        这些企业包括安徽省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岳西县振兴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蚌埠市胜利街道体育场社区卫生服务站、亳州市谯城区仁德大药房二店、青阳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明光市便民药店、临泉县龙翔大药房艾亭店、淮北市春天大药房、淮南市人民大药房、黄山市屯溪区健民堂大药房、六安市定理中医诊所、马鞍山市中心医院、铜陵金凤凰药房有限公司、艾韦特(芜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宿松县中医院、砀山县瑞家药房、宣城百草堂大药房等。本文为“安徽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微信原创稿件,转载请署名“石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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