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汇聚○拥抱未来○无毒无悔
历 史
上个世纪80年代,毒品在全球日趋泛滥,毒品走私日益严重。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联合国于1987年6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了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制毒品。
因为林则徐虎门销烟是6月3日开始,于26日结束,故将6月26日定为 国际禁毒日 。同年12月,第42届联大通过决议,正式将每年的6月26日确定为国际禁毒日。
为努力营造禁毒舆论氛围、增强全民禁毒意识、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特在“6·1”《禁毒法》颁布、“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为“为爱汇聚、拥抱未来、无毒无悔”的禁毒宣传,传播毒品知识及其危害,希望引起广大青年学生群体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参与。
全民参与
国际禁毒
一、什么是新型毒品?有哪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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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对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新型毒品主要指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即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毒品)。
根据新型毒品的毒理学性质,可以将其分为四类:
第一类 以中枢兴奋作用为主,代表物质是包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在内的苯丙胺类兴奋剂。
第二类 致幻剂,代表物质有麦角乙二胺(lsd)、麦司卡林和分离性麻醉剂(苯环利定和氯胺酮,氯胺酮俗称k粉)。
第三类 兼具兴奋和致幻作用,代表物质是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俗称摇头丸)。
第四类 是一些以中枢抑制作用为主的物质,包括三唑仑、氟硝安定和r-羟丁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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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347至355条规定: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三、吸毒的危害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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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毒对个人的危害
1.吸毒严重摧残人的身体。吸毒破坏人体的正常生理机能和新陈代谢并导致多种疾病,机体免疫力下降,如果吸毒者吸毒过量还会造成突然死亡。
2.吸毒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吸毒者毒瘾发作时,丧失自尊,无法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心情极度抑郁,恐惧多疑。
3.吸毒引发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毒瘾发作时会使人感到非常痛苦,失去理智和自控能力,甚至自伤、自残和自杀。
4.吸毒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二)吸毒对家庭的危害
1.吸毒对家庭成员的精神摧残。
2.吸毒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众叛亲离。
3.吸毒贩害后代。吸毒不仅危害自身的健康,还影响生育能力,父母吸毒对胎儿发育和儿童生长将造成严重损害。
(三)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吸毒诱发犯罪,影响社会稳定。吸毒者在耗尽个人和家庭钱财后,为了维持吸毒,往往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进行以贩养吸、贪污、诈骗、盗窃、抢劫、凶杀等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2.吸毒吞噬社会巨额财富,是一种恶性消费。
3、吸毒毒害社会风气。吸毒者失去正常人应有的道德观念、伦理准则和是非标准,自私、冷漠、精神空虚、毫无自我约束能力,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道德,摧毁民族精神。
4、吸毒影响国民素质。吸毒者在吸毒成瘾后,身体消瘦,体力和智力水平下降,使得吸毒人员不能进行劳动,成无益于社会的废人,从而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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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们应该如何抵制毒品?
❀ 尽量减少去娱乐场所的次数,尤其是半夜应该特别注意安全,拒绝陌生人赠送的香烟或饮料;
❀尽量不要结识有不良习惯的小伙伴,远离染毒人群;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有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
❀ 对任何形式的毒品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盲目因好奇而尝试;
❀ 如一旦不小心沾染上毒品,应立即去戒毒所寻求帮助;
❀ 关心亲人和朋友,关爱自己,保持身体健康和心情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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