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法和执业药师法的争论终于明朗了。据悉,执业药师法起草在即,37万执业药师的身份地位将从法律层面得到明确!
全国人大报告:抓紧执业药师法的起草。
日前,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做了关于检查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中提到,完善修订法律,以适应药品监管新形势。其中 “明确执业药师的法律地位,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抓紧执业药师法的起草工作”成为一大亮点,振奋着37万执业药师的心!
执业药师立法,已是刻不容缓。
前段时间,对于卫计委主导的药师法发布征求意见稿,众说纷纭,甚至有“执业药师或将被药师法废止”的言论出现。
事实上,卫生部门与药监局的药师之争已有多年。卫生部门认为药监部门的执业药师报考门槛低,人员学历层次不齐,含金量低;而药监部门认为卫生部门的药师,偏临床应用对于药品流通指导意义不大。此外因为主管问题,两套药师两套班子彼此认同很难。
近年,托简政放权的福,部分地区从药监部门考取的执业药师可以聘用为中级职称,卫生部门即使考取了执业药师,仍不能聘为中级,必须参加卫生药学中级考试。可见,短期内两者彼此承认还需时日。
综合来看,上述争论原因有二。
其一,医药分家是改革趋势,药房托管的潮流也越发汹涌,医院药房的剥离,势必加速医院药学人员的转型,要么去药店,要么做临床药师搞合理用药,但对于基层一线,临床药师只闻其声未见其人。医疗机构药房没了,药师转行了,卫生部门是准备接管药店吗?
其二,药师法由卫计委主导,规定社会药店的药师由卫生部门主管,大有在药监饭碗里抢食的意味,结果要么药品监管重新回归卫生部门,主管药店药师名正言顺,要么卫生部门和药监局有一争,不会就此甘休,征求意见容易,实施难。
总结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执业药师证因GSP认证而一跃成为热门证书,面对GSP证书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改革要求,GSP认证能走多远尚未可知;
另外,执业药师挂证居多,指导合理用药相对较少,也未真正发挥其作用,而发挥作用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会不会有、执业药师法的确立能否加速这个过程?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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