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传统观念。然而,越来越先进的医学手段,越来越开放的观念,令人们对美的向往变得越来越容易实现,很多人都去尝试主动改变自己的容颜和形体。割双眼皮、隆胸隆鼻、注射胶原蛋白等,医疗美容拉动“颜值”经济,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不法之徒瞄准了其中的“商机”,动起了歪脑筋,甚至开设了非法医疗美容机构。这些非法医疗美容机构的滋生,成为威胁百姓健康的重大隐患。
2017年5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医疗美容行业的日子不会像之前那么好过了。
2017年6月29日,国家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详细部署,辽宁将按照方案要求和国家安排部署,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对不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下面,让我们了解下七部门都从哪些方面进行监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注射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在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
监管重点:
1、生活美容机构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计生委)
2、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卫生计生委)
3、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卫生计生委)
4、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
5、美容医疗机构注射美容等执业行为是否规范。(卫生计生委)
二、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
监管重点:
1、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食药监部门)
2、走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海关)
三、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
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
监管重点:(人社部门)
1、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
2、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
监管重点:
1、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监控互联网和美展会“微整形”相关信息,并清理互联网不良信息。(网信部门)
温馨提示:
为了您的健康,请您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收医疗美容服务。若您在求美过程中发现上述不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20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