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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7年06月27日 第 09 版) 记者:刘峣
民间中医有望“转正”、开中医诊所更加方便、中药材质量将得到全程监管、伪中医养生专家将无处遁形……中医药法的实施,不仅将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也将提升中医药的影响力,为全球健康服务提供中国方案。
民间中医是中医从业人员中特殊而又不可或缺的群体。他们之中有很多人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但民间中医往往是通过师承、家传等方式培养,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
中医药法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这对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意义。
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民间中医,大多在诊所执业,而且中医诊所主要是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服务简便。因此,中医药法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
为了推动备案落地,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就《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苗医传人、北大专家、养生保健专家、蒙医传人……近日,冒充多个专家身份、卖各类“神药”的刘洪斌“虚假医疗广告”事件引发关注,凸显出中国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的乱象。标准缺失、服务不规范,给中医药行业的发展拖了后腿。
对此,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标准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为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是中医药法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