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昆明市正紧锣密鼓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助力“创文”工作,依法履行卫生计生监督职责,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17年6月中旬组织对主城五区、安宁市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共62家游泳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监测游泳池水80件,合格72件,水质总合格率为90%。
游泳场所池水水质抽检不合格单位
(7家8件)
单 位 名 称 |
不合格指标 |
昆明市官渡区福鑫堂温泉澡堂游泳池 |
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标准11.78倍,细菌总数超过国家标准2.3倍,游离性余氯低于国家标准0.25 |
昆明金仕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游泳馆 |
细菌总数超过国家标准1.5倍 |
天逸温泉酒店游泳馆 |
细菌总数超过国家标准0.5倍 |
昆明市盘龙区碧波游泳池 |
尿素超过国家标准1.18倍 |
昆明佳华广场酒店游泳馆 |
游离性余氯高于国家标准0.6以上 |
昆明樱花宾馆有限公司昆明中心假日酒店游泳馆 |
尿素超过国家标准0.14倍 |
云南恒业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游泳馆 |
件1:PH值低于国家标准0.28 件2:PH值低于国家标准0.29 |
根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的要求,游泳池水水质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共6项指标。检测结果显示,细菌总数指标合格77件,合格率96.25 %;大肠菌群指标合格79件,合格率98.75%;尿素指标合格78件,合格率97.5%;浑浊度指标合格80件,合格率100%;PH值指标合格78件,合格率97.5%;游离性余氯指标合格78件,合格率97.5%。
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单位,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将依法查处,同时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管和业务指导,督促游泳场所加强池水消毒、新水更换或补充以及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游泳池水水质合格。
随着暑期来临,游泳的人员大量增加,对游泳池水水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昆明市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开展对全市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管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强化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确保广大泳者身体健康。
(公共卫生监督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