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加强节日期间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使广大市民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春节,防止游泳导致的传染病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平顶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关于印发开展游泳场(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8年1月15-31日,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对平顶山市级管辖的游泳场(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对游泳场(馆)内外环境,卫生许可证有效情况,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游泳池水净化、消毒、更换、余氯测定及消毒剂投放、浸脚池水更换、卫生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人员查看资料、现场,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所查的6家游泳场馆内外环境整洁、明亮、舒适,均有有效卫生许可证,设立了卫生管理部门且配备了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游泳池水净化、消毒、更换、余氯测定及消毒剂投放、浸脚池水更换等有记录,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游泳场馆水质公示牌公示的内容存在不真实现象,还有的游泳场馆虽然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但对员工的培训记录、日常卫生检查记录、池水检测和消毒记录不完整或有缺项。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下发监督笔录、意见书。能现场整改的要求其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此次游泳场所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游泳场所经营者依照法律开展经营活动,增强他们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经营者自身卫生管理水平,确保游泳爱好者节日期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