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最新消息,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可纳入县医院编制管理!
特设岗位,能否留住全科医生?小小的卫生院,能否留住人才?入基层并不是只凭一腔热忱,能享受到合理的待遇和保障才是关键所在。
2013年底,国家卫计委会同财政部、人社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国卫人发〔2013〕35号)(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在安徽、湖南等省份启动试点工作,一系列措施初步缓解了基层全科人才紧缺的压力。
近日,甘肃省发布了《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项目摸底及申报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积极向国家卫生计生委衔接争取,2017年度全省拟争取试点的名额为150名,并加大了编制和待遇的倾斜力度。
此次公布的试点项目有三大亮点:
一、纳入县级医疗机构事业编制管理
甘肃省《通知》提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设置在县级医疗机构(县医院、中医院或妇幼站),派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也就是全科医生虽然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但却是县级医院的编制。
另外,国家版《办法》里规定,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而此次甘肃省《通知》里提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辖区内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对比可以发现,甘肃省提到了除了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限制之外,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同样不受乡镇卫生院岗位总量的限制,岗位编制名额更加宽泛和松动。
二、招聘条件更宽泛
甘肃省《通知》里对招聘人员条件要求如下:
1.符合县级事业单位招考基本条件,且具有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2.已经注册为全科医师或经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优先聘用。省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不予聘用。
国家版《办法》对此是这样要求的: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相比国家版要求,甘肃省的招聘条件放松很多,没有经过全科规培和转岗培训的人员也可以参加招聘;同时,甘肃省并没有要求招聘人员需要具备全科医学专业,而是具备具有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就可以。
这两个变化为许多想转岗但是由于各种限制无法实现的人员提供了机会。
三、享受当地县级事业单位统一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当地县级事业单位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中,基本工资由编制所在单位按同类人员发放,绩效工资由其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照正式职工标准发放。招聘服务期内,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和社保等支出,同时对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近些年为解决基层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各地都在推出不同程度的具体措施。只要相关部门拿出足够的诚意,相信全科人才将会源源不断地流入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