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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药流通大放开,上万药商或被清扫

河南医药政策大放开:设库即可成立公司

626日,河南省食药监局网站公布《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

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批发商在省辖市区开展设立全资分公司(非法人企业)试点工作,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次检查“合二为一”,按照一次申请、合并检查,符合要求的,同时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

 

提高行业集中度是这一破冰性政策的目的——按照文件的表述,“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推动药品流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那么,什么样的药企满足条件呢?

按照《意见》,两类企业能够最先享受到这一红利:

年度纳税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包括附加)或者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且三年来未受到因“挂靠、走票”及经营假药而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未被政府部门列入诚信企业“黑榜”名单的单体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允许在省辖市区开展设立全资分公司(非法人企业)试点工作。

 

试点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每家单体法人药品批发企业申请设立分公司(非法人企业)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

 

“虽然只有3家,但这已经是非常好的政策了,对提高行业集中度很有利,其他地区如果也能按照这个方式推广的话,对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拉动作用会很明显。”昨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刘兆年博士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放开”会大大降低大的药品批发商在基层布点的障碍和成本,迅速打开市场,有利于行业集中度的快速提高。

 

按照现行政策,一些大公司在地市县没有网点,想深入到下面的市场去做,就需要有经营资格的公司,但是现代物流的门槛很高,而地市县市场规模本身就不大,更不可能按照现代物流标准建设。

这种情况下,常用的手法就是收购,然而对大公司来说,担心的问题不止有收购成本和当地企业的坐地起价——这家公司过往的经营可能隐藏的合规、财税等风险,都可能是更大风险的不确定性所在,而这些往往是这些异地经营的大商业们最担心的地方。

 

而在他看来,河南政策出来后打破了设立现代物流的限制,条件放宽了,企业可以自己成立公司,减少在各地设点的风险。

 

换言之,如果大商业公司只需要设立分公司即可异地经营:

1、大商业可以快速扩张,布局网点,实现集中度大幅提高;

2、对当地商业形成极大冲击,会快速淘汰大量中小商业公司,由于限制准入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壳资源”价值将大幅下降,完全不值钱了。

3、对于正在推行的两票制政策而言,给大商业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应对便利。由于推行两票制,需要快速扩大覆盖面,此政策执行,通过设立分公司即可实现,进入一个区域市场的成本大大下降。

 

大商业扩张

而在中国药品监管研究会药品流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食药监总局专家温旭民教授看来,河南的这一次“先行”政策,也是真正落地大商业扩张、把兼并重组鼓励性文件落地的第一份地方政策。

 

“无论在十三五规划还是‘国十七条’中,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都是重要的一条内容,但针对性落地的政策,此次河南版文件是第一次。”他表示。

 

市场分析也认为,此次河南最新出台的这一政策,将迅速“启发”其他省份相继出台尝试大商业落地的新方式,而从一地蔓延开来的放开政策,对药品批发商集中度的提高作用不言而喻。

 

而另一方面,两票制等背景催化下,那些原本就生存艰难的中小商业无疑将加速被兼并整合的进程;握有牌照等待坐地起价的小企业也开始丧失机会,毕竟,拥有一个库就可以设立分公司的大商业,何必再花钱去买高合规风险的小企业呢?

 

强者愈强、弱者被清扫的药品批发商两极分化,或许比我们预想的更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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