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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第二期“红黄绿”灯揭榜啦!吃瓜群众赶紧看过来~


前几天还是“雨雨雨雨......”

这几天立马“火......”

热不仅仅是今天的事儿

明天后天大后天都是热情似火的艳阳天,


热炸啦!

当你走出空调房的瞬间~


那么赶紧进来享受下卫监君为您准备的空调WIFI西瓜吧!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我区公共场所服务品质、卫生管理水平,牢固树立行业从业人员的高品质卫生服务意识。


路桥区卫生监督所为区内公共场所点亮“绿”信号灯,让我们一起去跟随卫监君去看一看第二期上榜名单吧!


第二期


然后...

这一期有没有逆袭的业主们呢?

恭喜成功逆袭~~~

小伙伴们是不是还有疑问?

以上的名单是怎么被选出来的呢?

卫监君在这里为大家做一个小科普!


“红黄绿灯”管理对象

主要为宾馆、美容、美发、足浴经营单位



“红黄绿灯”评定标准

红灯

1.在各级部门考核、检查中受到通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

2.违法、违规、无证经营,不服从卫生监督管理,或受到卫生行政处罚的;

3.受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黄灯

1.在各级部门考核、检查中受到通报,存在不配合检查工作的;

2.在各级部门考核、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的;

绿灯

1.制度健全,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政府或上级部门表彰的;

2.在文明创建督查考核评分中名列前茅的。



“红黄绿灯”评定方式

每二周经所领导审批后,

统一将结果通过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路桥卫监微信公众号、街头宣传栏等方式,公布公共场所单位的名称、地址、信号灯等内容。



“红黄绿灯”变换途径

入选“绿灯”的公共场所如有“黄红灯”评定标准中情形发生,经分管科室评定,报所领导审批后,信号灯由“绿”变为“”或“”。


黄灯”或“红灯”业主想撤销或转换信号灯颜色,应先主动提出申请,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报所领导审批后,予以撤销。


遵守  公共场所信号灯

为创建文明城市  增光添彩


以爱为名,陪你一路成长

不失初心,不忘初衷


路桥卫生计生监督

微信号 : lqwsjs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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