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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红黄绿”灯榜单!走过路过不能错过~


近日,为了打好“迎国卫复审

这场持久战,


我们卫监君战高温斗酷暑


对全区的“四小”行业进行一遍又一遍“地毯式”的督查和整顿,


为您呈上新鲜出炉的“绿”灯榜单




为您呈上新鲜出炉的

第四期绿”灯榜单



第四期


那么


以上的名单是怎么被选出来的呢?卫监君在这里做一个小科普!

“红黄绿灯”管理对象

主要为宾馆、美容、美发、足浴经营单位



“红黄绿灯”评定标准

红灯

1.在各级部门考核、检查中受到通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

2.违法、违规、无证经营,不服从卫生监督管理,或受到卫生行政处罚的;

3.受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黄灯

1.在各级部门考核、检查中受到通报,存在不配合检查工作的;

2.在各级部门考核、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的;

绿灯

1.制度健全,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政府或上级部门表彰的;

2.在文明创建督查考核评分中名列前茅的。



“红黄绿灯”评定方式

每二周经所领导审批后,

统一将结果通过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路桥卫监微信公众号、街头宣传栏等方式,公布公共场所单位的名称、地址、信号灯等内容。



“红黄绿灯”变换途径

入选“绿灯”的公共场所如有“黄红灯”评定标准中情形发生,经分管科室评定,报所领导审批后,信号灯由“绿”变为“”或“”。


黄灯”或“红灯”业主想撤销或转换信号灯颜色,应先主动提出申请,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报所领导审批后,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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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卫生计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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