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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研究了22个省的“两票制”,得出了四个惊人“真相”!

6月30日是医改试点省两票制文件出台的最后期限。截至7月3日,11个医改省份(江苏、安徽、福建、青海、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中,当然除了医改省份,其余各省也纷纷响应国家政策,两票制方案纷纷落地!


研究了这么多省出台的两票制政策后,得出了以下几个结论:


一:与国家保持一致


各省推进两票制的时间、主要原则与国家保持一致。基本保持了6月30号前出方案、年内正式实施的统一节奏。除宁夏还定格在网络版之外,其余10个医改省份甚至非医改省份都已经开始执行(其中北京、山东、河南、江西、云南、广东、新疆、西藏8地未正式下发两票制文件),不过我们相信这些省份在今年必定会出台相关政策,2018年底全面执行。


两票制执行情况


而从各省已出台方案看,视同生产企业、可加一票、不执行两票制的情形都基本向国家版两票制意见靠拢,当然也存在部分个性化界定。


两票制特殊界定


以江苏方案为例,江苏在试行稿中删除了之前征求意见稿对“生产企业之间产品经销权转让的受让方”视作生产企业的认定。


二:个性化设置


就拿刚刚发布的上海两票制方案来说,目前,上海药品批发企业126家左右,除上药、国控处于绝对占有率优势外,还有大量中小型商业公司。此前在政策征求意见、企业座谈会等不同场合,中小型商业都表达出两票制下的生存忧虑。从此次上海政策明确偏远基层可加一票或将给予中小商业企业以空间,而渠道年底前调整到位也给了这些企业半年的调整时间,在做基层、被整合、转型做第三方服务等方向上最终确定。


三 :确保药品供应


保障药品供应仍是两票制下的重中之重,在江苏省的试行方案中有这么一项:“药品流通企业之间在省内零差率调拨药品一次可不视为一票(限“两票制”执行之日起半年时间内)。针对此条规定,业界从给予药品代理商布局以时间等角度给出诸多解读:首先,江苏省内国控、华润、上药、南药各类巨头+龙头割据,当下流通现状是尚无一家商业能完全达到江苏省内覆盖。而江苏的两票制实施与招标统一节奏,因此,可能存在一些原来是大流通的二级甚至三级商的县级商业因在新标中非两票而无法入围,从而导致药品在基层的断供。其次,诸多渠道协议一般都是以年度为单位签署,此处半年的认定可能也有给予各类协议以缓冲时间,不至于造成两票制在政策层面对药品的保障供应和可及性造成障碍。


四:平台化验票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两票制落地与否最重要的标志仍来自于验票环节。从各省方案看,几乎所有的省份都是与国家版意见保持一致,由医疗机构为主体执行验票。


但药品从生产端到流通端再到医疗机构整个链条中,体现在发票上则是发票数量无法对等,关键信息只能模糊对应。医疗机构的验票动力与验票能力都将无法满足预期,而诸多医疗机构将验票压力转嫁至上游商业,将造成商业运行重负荷。


从最近上海和浙江出台的平台化验票,相比一些省份的人工验票,在效率上则更加高。另外,上海方案在验票规定中,每个药品品种的进货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一次,其思路类似于GSP规定中流通企业对首次经营品种的首营,科学严谨。



 2017上半年,基本上该有动作的省份都相应发布了文件,接下来就看各个省份的实施哪家更强了!


从一开始说要执行两票制,行业内不断充斥着各种争议、怀疑的声音,到现在被大家正视并执行。两票制的实施意义还是非常深远的,不管是整顿医药流通秩序还是打击医疗贪污腐败,都有很大的意义,特别是现在营改增、金税三期的到来,各个企业必须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发展,从而不断寻找发展的机会!


==研究那么多有什么用?该来的还是会来,对于医械两票制,你们感到“窒息”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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