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期进一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严密防控、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为医患双方营造良好诊疗环境。
《意见》要求,严密防控、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包括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安排保卫人员陪诊,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等,官方亮出了一系列严惩伤医、医闹行为的“组合拳”。另外,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含妇幼保健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将加强安检安保措施作为重点举措积极推动。
《意见》还特别提到要“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要求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对此次《意见》的提出表现出高度的赞赏,大家都期待这次《意见》的发布能对现在的医疗环境和医患关系的改善起到促进作用。
当然,也有网友对《意见》的可行性保持怀疑的态度,“由谁来判定什么行为是异常的,一味加强安保真的是解决之道吗?”各位医护人员怎么看呢?对于这个《意见》你有什么意见?
附:《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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