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内参保人员外出跨省异地就医流程
1、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答:(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2、我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享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答:我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按规定在居住地选择不同级别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异地居住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在本人异地居住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持社会保障卡可享受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3、我省异地转诊人员就医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答:参保人员需转诊到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即可享受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因急诊、精神病等原因未及时办理转诊、异地就医相关手续的,应在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经办机构补办登记备案手续。
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急诊除外)到省外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医疗费用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标准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且降低的20个百分点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
4、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住院按什么政策报销?
答:我省参保人员在外省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5、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住院需要带社会保障卡吗?
答:需要。社会保障卡(二代)是参保人员在外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身份识别凭证,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应主动出示,实名制就医。
6、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都能直接结算吗?出院直接结算时是不是只结算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答:参保人员在备案的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系统计算反馈的结果,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当地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因故需全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时,全额结算后,相关费用信息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7、参保人员如何变更个人相关信息?
答:若参保人员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应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若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如暂停、恢复、终止等,请及时与参保地经办机构沟通办理。
8、我省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如何能了解直接结算相关的政策规定、就医报销流程等事项?
答: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拨打河南省或所在就医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了解。另外,参保人员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查询直接结算相关政策和规定、已开通业务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参保人员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和登记备案信息等;同时我省参保人员也可在“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查询网站”(http://hnylbx.com/hnsi/index.htm)查询相关政策和规定等信息。
(二)外省参保人员来豫异地就医流程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答:(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2、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就医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答: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选择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且与河南省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可实行直接结算。如果参保人员已在参保地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但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地区与河南省暂未开通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员来豫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也不能够直接结算,仍需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后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3、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的医保政策还是河南省的医保政策?
答:异地参保人员来豫直接结算就医纳入河南省统一监管,执行河南省相关就医流程和管理规范。参保人员在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符合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河南省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4、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住院需要带社会保障卡吗?
答:需要。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在河南省直接就医的唯一身份识别凭证,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应主动出示,实名制就医。
5、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都能直接结算吗?出院直接结算时是不是只结算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答:参保人员在备案的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系统计算反馈的结果,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本市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因故需全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时,全额结算后,相关费用信息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6、参保人员如何变更个人相关信息?
答:若参保人员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应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若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如暂停、恢复、终止等,请及时与参保地经办机构沟通办理。
7、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哪里能查询到直接结算相关的政策规定、就医报销流程等事项?
答: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拨打河南省或所在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了解。另外,参保人员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查询直接结算相关政策和规定、已开通业务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参保人员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和登记备案信息等。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查询网站:http://hnylbx.com/hnsi/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