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印发
今年力争实现九成病人在县域内首诊
到2020年,我省居民预期寿命74岁
甘肃省政府近日印发《甘肃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改革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到2020年,我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4岁。
依据《改革规划》,2017年,我省将形成较为系统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备,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进一步健全。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2/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0‰,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差异进一步缩小,平均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35%。
到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1、形成较为系统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
2、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工作,力争90%的病人在县域内实现首诊。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
4、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
5、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6、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
7、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8、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鼓励各地积极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
到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1、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4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2/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0‰。
2、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35%左右。
3、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普遍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4、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签约服务人群不断扩大,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6、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7、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
8、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9、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逐步实现医保省级统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10、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11、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
12、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
13、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4、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总数达到6000人以上。
15、医疗责任保险覆盖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初步完善。
17、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细化落实政府对中医医院(民族医院)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记者李杨 实习生武晶晶)
(责任编辑 任海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