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医共体改革,指导分级诊疗,日前,县医院借鉴阜南县成功经验,修订印发《太湖县人民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牵头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应该收治的疾病病种参考范围》,进一步规范转诊工作。
文件对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应该收治的病种和上级医院帮扶下能开展的病种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稳定期适合下转病种、村卫生室应该收治的15种常见疾病做出了界定。
该文件的出台,将有利于促进医共体整体医疗服务能力的提高,对双向转诊和控制县外转诊具有指导意义。下一步,该院将根据分级诊疗病种目录,改革内部绩效分配方案,降低收治乡镇卫生院病种绩效,提升牵头医院收治重病、大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