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医药地方台” 可订阅哦!
8月3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公告,对广告严重违法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据4月份监测,标示为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心沉香八味丸、珍宝丸”、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固本延龄丸”、通化吉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等3种药品;
标示为天津玉匾国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阳牌盐藻软胶囊”、成都益寿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藏宝保健滋补液”等2种保健食品,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61号)要求,省局决定暂停上述产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请各地通知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产品;对拒不执行的,依法查处。
内容来源:黑龙江省药监局
长按指纹
一键订阅
医药地方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