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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成立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减少群众用药负担

为加强东营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发挥集中批量采购市场规模优势,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近日,市卫生计生委成立由10家公立医院组成的东营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按照国家、省关于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要求,实施带量采购,逐步形成全市同一药品、统一市场、统一价格,通过规范化和规模化的采购,达到降低药品采购支出和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的目的。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药品分类采购要求,采购联合体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实行集中挂网采购,并纳入药品联合采购范围。采购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增加联合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对药品采购过程和临床使用加强监管,禁止各种非法促销行为和不公平竞争。二是坚持质量优先和价格合理相统一的原则,按照符合临床需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要求,严格质量标准。三是坚持循序渐进、规范采购的原则,根据临床需求,先行选择临床必需、价格波动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分批实施,循序渐进,逐步扩大范围,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在省药采平台如实填报成交价格,由医疗机构直接采购,合理选择配送企业,发挥带量采购优势。四是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通过合理评估药品实际成本,研究参考各地实际供应价格,科学制定药品限价,遏制虚高药价,切实降低医院采购支出和患者的临床用药费用,做到让利于民。 

为确保联合采购工作顺利实施,市卫生计生委成立东营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委员会,负责东营药品联合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议价采取集中方式开展,每次议价,从议价专家库中抽取5-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由采购联合体委员会成员和专家组代表东营市公立医院同药品经营企业议价,采购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全省实际交易平均价,如发现高于平均价,要求自动下调至交易平均价。对集中挂网药品实施联合议价后,由采购联合体委员会组织各公立医院与成交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医院在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直接采购。采购联合体的成立,对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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