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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研究生出国参会的新政会带来什么后果?

今天收到所里教育处通知,是研究生院新修订的“关于下发我校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条例”,该文件从今年9月1日开始执行,仅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口头报告”的学生,参加墙报展示的将不再资助。

本来学校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是个大好事!5年前这个政策刚下来时,我还向学生说过:你们的师哥师姐没你们运气好,你们赶上好时候了,就充分利用好这个机会吧!参会学生回来后都要在组里的journal club上做个报告(研究生院则要求他们写一个参会报告),选一些认为会上值得分享的内容讲一讲。

这个政策是每个学生在学期间最多获得一次资助,覆盖注册、机票等参会费用。对于出国特别是去欧美地区参会,既是参加高等级会议的主要机会,但也有支出较多、对课题组经费压力大的问题。因此,我这个普通PI对该政策是举双手拥护的。

过去我都让学生去参加(我认为的)高等级会议,例如在美国的ACS年会、National Med Chem会、National Org Chem会、AACR年会和在欧洲的EFMC会议等。这些会议演讲的水准普遍较高、内容广泛,对学生开阔眼界相当有利。不过,是参加内容广泛还是针对性更强的会议,还可以根据个人情况有所抉择。

不过在新的资助政策下就很难这么做了。因为高等级会议要想获得演讲资格,对我而言都不容易(可能是我的水平不够,对大牛也许不是问题),对于学生来说就更难了。在这种政策的引导下,去参加水准低但更有可能获得演讲资格的会,就成为理性的选择,不是吗?比如国内某个公司,三天两头给我发邮件邀请参会(若干年前它们在国内各地办会,最近几年则开始在国外办)。如果让我的学生去参加这样的会,获得演讲资格无论如何比去ACS或EFMC会要容易得多;但参加这种会的收获,明显比上面那些会少啊!

我看到这个通知的第一反应就是如此。作为一个普通人,我能想到的大家都能想到,更别说那些“聪明人”了。可是这样做对培养学生并不好啊!对此我真得很无奈。接下来我究竟该建议学生怎么办呢?

在这里我想提个建议:如果研究生院有点儿缺钱,或者认为不是所有学生都值得资助全部参会费用(这样想也在合理范围内),是否可以考虑把资助分等。比如一等钱多一点,资助口头报告的;二等少一点,资助墙报交流的。获得二等资助的,老师要从课题经费里补贴一部分,以资助学生去参会。这样的话,大家都不用纠结是否为了要获得资助,非得放弃参与高等级会议,不好吗?

最后,为了避免有人挑刺,质问我“凭什么给会议分等”,我再补两句话。会议有质量高低之分,这点应该没什么分歧,而我所说的高等级会议就是指质量高的会。当然不是说质量低一点的会就一无是处,但既然有质量高低之分,为何不优先参加质量高的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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