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医院是迄今晋城地区唯一一所由市政府举办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并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晋城教学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晋城市人民医院、长治医学院晋城医院。编制床位800张,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我院设有临床科室35个,医技科室13个。我院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为山西省省市共建医学重点学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骨科、消化内科为山西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有17个专业为晋城市重点学科。2014年被国家卫计委确定为山西省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将2017年招生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收对象:
学员招生不受区域限制,按以下类别招收:
1、具有单位身份的人员
2017年进入(入编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尚未获得执业医师证),如其拟从事专业属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且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可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2012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2012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生)必须全部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完成报到并就业后,免费医学生可根据各住培基地医院公布的全科专业招录计划填报志愿。
3、没有单位身份的人员
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毕业生。
4、专业硕士并轨学员
我省高校临床医学类专业2017年即将入学的,属于培训学科范围的专业硕士研究生。
5、2014级(2017年毕业)专业硕士研究生
招录有关要求参照2013级(2016年毕业)专业硕士研究生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以“没有单位身份的人员”自愿参加2017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招录的2014级专硕生,不享受按照《关于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晋教研〔2016〕5号)要求产生的培训时限减免优惠,但可按社会人身份享受在培期间相关待遇。
不以“没有单位身份的人员”身份参加2017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招录的2014级专硕生,可按照《关于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晋教研〔2016〕5号)要求产生的培训时限减免优惠,但不能按社会人身份享受在培期间相关待遇。建议自愿选择1个具有相同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请参加培训。
拟报考全科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不限时间和学历。
二、招收专业及名额:
三、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4日。
四、报名、审核与录取:
1、志愿填报:在2017年8月14日前,通过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zyy.wsglw.net)选择本培训基地1个培训专业(专业基地)为第一或第二志愿进行网上报名。学员选择的培训专业应与其毕业专业、已取得的或将要考取的《医师资格证书》的类别相一致,并与将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专业类别一致。培训专业一经填报,不予更改。
2、资格审核:学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日期参照省卫计委发布的招录通知。市属医疗机构报名学员及免费医学生由所在单位审核资格后,报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向培训基地报名;社会人学员直接报户籍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向培训基地报名;高等医学院校选派的学员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向培训基地报名。最终由山西省医学会组织规培基地统一对报名学员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
报名者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社会人需户口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所在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或高等医学院校的,不需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具有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其学习专业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6)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对于报名学员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培训经历不予认可。
3、基地招录(2017年8月20日到8月27日):我基地根据省卫计委下达的培训招收计划,开展考录工作,结果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医学会审核、备案、公示。招录结束后根据省医学会的安排进行补录和调剂。招录、补录工作结束后,向学员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学员提交的学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信息经确认后不能更改,学员必须为自己填写的信息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培训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新招录学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携带证明材料书面向培训基地和省医学会请假。对于录取后逾期2周无故不报到,或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不得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记录将记入学员个人诚信档案。
六、培训时间:
本培训为3年。专业型硕士、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须有临床实践培训经历证明,并经临床业务能力测评后,可适当减免培训时间,但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对于专业型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与培训专业方向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关于科学型研究生不予减免年限。
七、其他事项:
1、晋城市区以外学员由我院提供免费住宿,不住宿的学员每年800元住宿补贴;
2、学员培训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执行,每人每月发放中央财政补助1600元,我院对学员有每月500元的基础绩效(社会人与紧缺专业基础绩效为700元,身份重叠时不累加),有执业医师证并能独立承担值班者,按我院制定方案发放绩效奖金;
3、培训期间我院协助学员办理执业医师考试、注册及变更手续等相关事宜;
4、完成培训学业并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联 系 人: 纪老师 李老师
联系单位:晋城市人民医院住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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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56—2065599
晋城市人民医院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