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内人社发【2017】15号)要求,定于2017年8月21日起开展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2017年8月21日—9月1日
二、考察范围:体检合格人员(未接到电话通知复检均为体检合格人员)
三、考察要求:http://www.yixue99.com/2017/nm_0810/103956.html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部门)成立3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及专业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学习)经历、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自治区招聘公告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2、各单位、部门于2017年9月4日前将考察报告及“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送人事处。
四、其他事宜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将于2017年9月4日开始,具体事宜将于考察期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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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xls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