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子女迁居的退休老人,常驻外省的工作人员,在外省成家立业多年的我市参保人员,以及需到在省外医院就医的转诊患者等,多年来,这些人只能拿着单据回老家报销,麻烦又费力;从今年开始,全国有4000余家医院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为这部分人群带来货真价实的便利。那么我市参保人员外出跨省异地住院、报销流程具体是什么呢: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答:(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就医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答: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可以与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直接结算。如果参保人员已在参保地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但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地区暂未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员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够直接结算,仍需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后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的医保政策还是就医地的医保政策?
答: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住院需要带社会保障卡吗?
答:需要。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唯一身份识别凭证,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应主动出示,实名制就医。
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都能直接结算吗?出院直接结算时是不是只结算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答:参保人员在备案的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系统计算反馈的结果,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因故需全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时,应事先告知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将结算方式变更为全额结算后方可进行;全额结算后,相关费用信息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哪里能查询到直接结算相关的政策规定、就医报销流程等事项?
答: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拨打所在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了解,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查询直接结算相关政策和规定、已开通业务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参保人员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和登记备案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