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卫生计生委“五举措”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
一、强化组织,进一步明确行风建设的责任
明确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履职尽责,不留死角。建立健全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加快行风建设步伐。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自查是否仍然存在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继续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管理和规章制度查缺补漏,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崇廉尚洁的氛围
在卫生计生系统广泛进行宣传,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医药回扣行为,积极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认真按照要求签订《“九不准”承诺书》、《廉洁从医承诺书》、《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和《廉洁购销协议书》,做到全员知晓,有效发挥提示警示作用。
四、严厉惩处,进一步弊除法不责众的心理
把治理药品回扣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做到不因初犯而下不为例、不因专家而网开一面、不因面广而法不责众。对于发生违反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工作不利,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自律,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能力
建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医药回扣行为的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事管人。同时,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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