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
关于公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8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6号)精神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重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发【2016】29号)要求, 现将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于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年,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80元/年,两项合计260元。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7日